言天弦歌

行文悦己,也为悦你。
感谢你的阅读。如果你喜欢我的作品,我感到非常荣幸。
愿这个世界,和你的热爱一样纯粹。

【声入人心/云次方/圣诞文】他与他的猫

文/弦君

·根据《流浪猫鲍勃》电影情节改编,借梗写文。

如果看过这部作品可能会更好理解。

·双条时间线注意。回忆和现在。

·1.5w字+,一发完

·主云次方,带一些小凡高。

·一方死亡预警⚠️⚠️⚠️微虐⚠️⚠️⚠️能接受再进⚠️⚠️⚠️


·设定:

主视角-黄子弘凡(17)

第一人称视角,文中的“我”即为黄子弘凡。

在波士顿长大的小孩黄子弘凡x华人社区义工留学生高杨

半生漂泊的打工人(?)阿云嘎x命如浮萍的异乡人郑云龙


·推荐BGM:阿云嘎/王晰-《往日时光》(原唱乐队的也好听)

阿云嘎-《心脏》

Christina Perri-《A Thousand Years》(暮光之城插曲,很温暖的感觉,希望能传达出相似的意境,强烈推荐

(b站有一个up弹奏的钢琴曲版本,感觉太合适了,温柔迷人,也推荐)

陈奕迅-《一滴眼泪》(文中歌词来源)

谭维维-《相爱的那天》(改编自新西兰毛利民歌,“相爱的那天/以为是永远/分离的突然/偷走了时间/如果有天/梦里出现/那是云想说/随风来生见”)


·是迟来的圣诞贺文!根据芋芋老师@芋芋营业员 群里的各位太太们发布的关键词而创作的文,关键词序号是3、6、7也就是雪树下的亲吻、礼物盒圣诞配色的领带,但我为了更好写擅自将6号关键词换成1号关键词“奇幻平安夜”,在此致歉!希望老师们不要介意呜呜QAQ


·文中涉及到的一些情节和言论均不代表现实情况和作者个人观点!!(求生欲)话太多了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正文——————



Darling, don't be afraid

I have loved you for a thousand years



Part.1

波士顿的春天其实很炎热,长期天气晴好,万里无云。地理书上说它是马萨诸塞州首府,美国最古老、最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之一,属于大陆性气候,全年温和湿润。于是这座城市的风景就平和温柔得像气候本身,白天时街道处处鲜花盛放争奇斗艳,卖报人的吆喝声和流浪歌手的歌声都散在细软的春风里;而黄昏时分落日撒在远处湖泊、像一层金箔似的在细细闪动的画面,也颇有意境。


我,黄子弘凡,17岁,是这条开满玫瑰与风信子的街上最皮的小孩。


我出身于一个华裔家庭,父亲是中国人,我得以保留了具有东方色彩的姓氏,还拥有了长达四个汉字的意味深长的名字。上一代人在国外的打拼,让我有了现在相对优渥的生活环境。每当我从自家奶白色阁楼的窗口往外探的时候,那群头发五颜六色(有的是因为他们的种族条件、有的是他们为了扮酷自己染的)同龄朋友都在嬉皮笑脸地喊我,嘿,Lars,你又出不去了。

我把脑袋收回来,愤怒地砸了一下钢琴以示抗议。


我在附近的一所声乐高中就读。

不得不承认,我这人,委实是有些叛逆。学音乐的学生势必要被学校排上满满的日程,势必会忙到脚不沾地。但我别说是有一点紧迫感了,还每天想着法子找乐子,招猫逗狗,砸个玻璃翻个墙什么的,简直比这里的原住民还顽皮。

为了我家里人没少往学校跑。父亲为了管住我,勒令我周末闭关在家里练琴,不准出门。


我那个气啊!


伙伴的嘲弄回荡在耳边,我又瞄了一眼楼下,琢磨着我家这楼房高度在可视范围内,从窗户跳下去说不定就能重获自由。


正当我心一横把半只脚踩在窗框上准备体验飞一般的感觉时,我被人拉住了。


我永远忘不了我遇到阿云嘎的那一天。


被人拉下来我有点懵圈的。拉住我的那只手非常急切有力,当我被迫往后倒去的时候又被另一只宽厚的手掌接住了。这双手来自于一个高大的男人,年龄介于青年与中年之间,和我有一点相似的东方面孔,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眉毛和黑黢黢的眼睛,都和曜石一般漆黑。

他用英文和我搭话,语气有一点紧张,声音倒是很好听,让人联想到辽阔的远山和铿锵的朔风:“你是这架钢琴的主人吗?”

他说:“波士顿的春天很美,别死在我面前,好吗?”


他很真诚,表情也是真的忧心忡忡。但我总觉得,比起我“想不开”这件事,他更害怕我“死在他面前”。

……想想还有点火大。我不由得开始观察面前“欠揍”的陌生男人——这时候我才意识到问题所在,为什么他随随便便就进入了我的琴房。我用有敌意的眼神看着他,而他浑然不觉,放下他背着的一个、相当大的行囊,絮絮叨叨地开始讲话,大意是,他是一名钢琴师,受我父亲雇佣,来上门调音。

我一下就明白了——我在家也上过钢琴课,那些金发碧眼的私教钢琴老师多少有点倨傲,只负责教学和辅导,是不会顺便帮忙校准钢琴的。而想要保持琴音的准确性,就得请专业人员会定期来调整不准确的音。眼前的男人,应该就是一名钢琴调音师了。


当时华人从事钢琴调律工作的人员很少,看到一张东方面孔的时候我有点懵。他的相貌有种浓厚的异域风情,但我很确信他不是西方人,甚至不可能是其他亚洲国度的人种——因为他很英俊,眉眼深邃、薄唇挺鼻,面孔像雕塑一样,轮廓深邃锋利,衬得我平时能够见到的那些亚洲人都显得扁平黯淡……抱歉,我没有想批判我身边朋友的好意思,而是因为对方的骨相和外貌都太过优越,真的会让人有惊鸿一瞥的感觉。


男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白衬衫,里面是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他伸手去检查钢琴内部的钢琴线,挽起的袖口露出一寸线条流畅的腕骨。


“你是中国人?”聪明如我向他证实自己的猜想。

“是的先生,我来自内蒙古。”他回答道,面对一个比他小的孩子,他用了敬称。


然后他坐下来,为了测试音准,弹了一首曲子。

那是一首很舒缓的曲子,温情又悠远,没有华丽的技巧,有的只是一种沧桑又醇厚的深情。当乐声缓缓而至之时,我注意到,就在墙角,这个男人带来的包裹有奇怪的动静。


我才意识到那是一个琴包。他居然背了一个便携式的电子琴过来调音。关键是,那个琴包居然有奇怪的凸起,随着音乐将布料顶出一个诡异的轮廓,好似有什么活物在移动。


琴包开了一道口子,露出了一条缝,但不足以支持我看清琴包内部。可能我这人天生就胆大妄为,冒险的事我等不了明天,趁男人弹得入迷时,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把琴包打开。


拉链的声音很大,男人也注意到了这里,钢琴曲戛然而止。我看见一个灵活的黑影从我眼前窜了出去。


那是一只猫。


Part.2

今天是平安夜。

西方人向来把圣诞节看得很重,如同东方对新年的重视。一整条街流淌的都是绚烂的光华。商铺里摆满了圣诞树和麋鹿玩偶,街边小餐厅里放的也都是北欧风情的圣诞歌曲。

冬季以来雪都下得很大,不过因为有人为的热烈氛围造势,雪也融化得很快。阿云嘎站在街边能看到阴黑色的水顺着街边的隙罅落到集雨槽里。灰色的欧式建筑下人来人往,路灯的繁复的花纹设计相当精致漂亮。只有他藏匿于昏暗无光的角落里,那些潮湿阴冷的水汽,弥漫在他眼前。


就在刚刚不远处那家便利店的员工把他赶走,原因是在便利店门口搜寻垃圾相当难看,会影响他们的生意。

但是他也很无奈。他两天没吃饭了。经济不景气,富庶的热闹不属于他。今天上街的人已经很少,但他好歹还是托了节日的福,收获了比往日多一些的小费。只不过,在街边弹电子琴赚来的钱,甚至不够他在那家便利店买一份最便宜的快餐。他拖着疲惫的身躯,打算去下个街角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捡到一些面包。


后面的事情他的记忆就有点模糊不清了。他隐隐约约有一些印象的事情是,他不得不借着昏暗的灯光,将他那双本该在琴键上飞舞的手穿梭于那些滑腻腻的、沾满油污的垃圾袋。讽刺的是,琴键是黑白的,垃圾袋也是黑白的,这样看来他的境遇似乎一成不变。

他搜寻无果,还丢失了自己的气力,不得不靠在墙边歇息。饥肠辘辘的感觉袭来,他眼眶一阵发痛,不得不闭上了眼睛。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阿云嘎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腿都伸不直的小床上,床头灯是橘色的,像一小簇跳动的火苗。他抬头,望见的是近在咫尺的天花板——天花板有些低矮,足以见得这是一个多么小的房子。

窗外是浓得化不开的夜色。阿云嘎又尝试去抬自己的手臂。他脏污的双手和手臂被温热的毛巾细细地擦拭过,现在重新温暖了起来。

他还是没有反应过来,直到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捧着一碗清水面走过来。

那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个子很高,身形修长,有着一双含着水的眼睛。他穿着一件灰色的针织衫,看上去沉稳安静。


“醒了?”

室内热气氤氲,男人的眼镜上起了一层雾,看上去有点滑稽。

“平安夜快乐。”他说。


Part.3

“我叫阿云嘎,”男人说,“对不起,我很抱歉。”


现在我们站在我家的房子,对着这宛如灾后重建的事故现场面面相觑。

就在刚才,阿云嘎的琴包里竟然跑出一只小猫。它受惊地上窜下跳,几乎把高处能落脚的地方都跑了一遍,那跑酷技术令人叹为观止。

当然,那些架子上的书、碗碟、工艺品也都稀里哗啦地落了一地,狼藉得让地上的人无处下脚。那猫甚至在逃命的过程中重重地以我的脸为跳板一跃而上置物柜,给了我冲击力极大的致命一击。没有比这更惊喜的新年礼物了。

“没关系。”我嘴上说着没事,其实笑得很勉强——我不知道怎么和父母交代,学个钢琴能把整个屋子都翻了一遍。啊,到时候只能我来顶锅了,我就说我发脾气把屋子砸了一遍。

但我其实是很高兴的。谁对小动物没点偏爱、没点怜悯之心呢?当阿云嘎小心翼翼地把捉住的它抱在怀里,它朝我眨眨那圆宝石般的猫眼睛,我决定原谅它,因为它看起来好有礼貌。*


我把冰箱里的火腿片拿出来给它吃,被阿云嘎制止了。阿云嘎说:“这个可能盐分太高了,有别的吗?”

于是我叼着火腿片,去厨房剐下两片生鱼肉,又倒了纯净水,分别放在两个碟子里。小猫围着这些东西嗅来嗅去,最后终于试探性地吃了一些。

这只猫的外形非常特别,身上遍布着大块黑、白、黄的斑纹,其中黑色和白色更多一些,分别在背上和腹部,颜色倒是不杂乱,看起来很别致。由于家庭环境的特殊,我跟着父亲学了一些中文,于是我开始用中文和阿云嘎搭话,这样就亲切许多。我问阿云嘎,“它叫什么名字?”

大龙。”这也是一个中文名字。阿云嘎注视着小口吃东西的小猫,背着光,表情晦暗不明。“我才养了它几个星期。”


“对了,还有一件事……”他诚恳的目光又转向我。



阿云嘎看见了贴在外面大门的出租广告,想要在我父亲这里租一间房子。他尝试和父亲交涉。

“我这里不能养宠物。”父亲皱起了眉头。

阿云嘎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嗫嚅地说他因为带着一只猫,已经被很多公寓拒绝了。房东们都觉得房子里会养上一只麻烦的宠物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而高档一些的、不介意宠物的居所的费用他也无力承受。父亲还是不松口,阿云嘎沉默站在原地,垂着头,像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

这大概是我一个叛逆少年生平最大的勇气。


我忽然对父亲说:

“你让他住下来的话,我就安分守己。”


“天天弹钢琴也可以。”


Part.4

在我付出了自由的代价后阿云嘎成功入驻了我家的房子。他很感激我,是那种发自内心的、不能用言语感激的表达,在我每每装模作样地望着窗外的世界叹气和惋惜时,他就会紧张又局促地说为了感谢我,愿意帮我做任何事情。

于是我的乐理作业就有了代笔。


我一边看着他在乐谱上奋笔疾书,一边缠着他,让他讲讲他和他的猫的故事。

他用笔抵着下巴,想了想,说道:“我和大龙是在平安夜的时候遇见的。”

我点点头。他说他养了这只猫才几个星期,从平安夜到现在,不过一两个月的光景,倒也算合理。

“当时我路过一个垃圾堆,看见一个它坐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圣诞礼物盒里……就是商店里常出售的、红绿丝带组成的那种礼物盒。它那么小,我本来只是经过,没想到,它居然走出礼物盒跟了上来。”

“我一直往前走,它一直跟着我,直到走到我当时的住所。我进门,它在我的屋檐底下趴下。”

“我能怎么办?我只能拿出我为数不多的玉米片和面包分给它吃,我跟它说,吃完你就走吧。”

“它不走。我弹琴的时候,它就趴在我脚边。”

“第二天我带着它出门在这一带寻找它的主人,然而并没有找到。”

“第三天再出去找,仍是找不到。我猜它可能就是一只流浪猫。”

“……所以之后我就一直把它带在身边了。”


“或许它的使命就是来陪伴你的。”我给出一个相当浪漫的评价。

“大概是吧。”他把本子上最后一个单词写完,然后递给了我,“完成了。”


不得不说阿云嘎在音乐上的造诣颇高,他的代笔让我的作业成功有了优等生的水准。只不过在上交作业第二天老师从办公室传唤我,指着我的赏析作业上一段话中的某几个字眼问我:

“Lars,请问你写的这串奇怪的文字是什么意思?”

我一看。

草,蒙文。


Part.5

阿云嘎在平安夜有了一段非常奇妙的经历。

他被一个男人捡走了。


郑云龙,中国人,居住在这个街区芝麻大小的房子里,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逼仄得可怜,目前是无业状态。按他的话说是,暂且有点闲钱,不想工作了。说着话的时候阿云嘎在囫囵吞着郑云龙煮的面食。他的手艺很好,清水面也煮出了醇厚的香气,阿云嘎的胃暖和起来。

冬天寒意逼人,风走了又刮,雪化了又下。郑云龙在垃圾堆旁边捡到阿云嘎。阿云嘎身无分文,只有几百块兑换来的现金和一个破破烂烂的背包,浑身还脏兮兮的。一个成年人,像饥不择食的小孩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一无所获后他像是累了一般靠在墙边,慢慢阖上眼睛,身体也慢慢从墙上滑下去,像是昏倒了。

其实郑云龙很害怕。这个街区不算太平,他从那条深黑色的巷子走时都会害怕有没有人跳出来持枪打劫。但他注意到倒在那里的,是那个常常在街边弹唱电子琴的男人时,他还是咬着牙把他拖走了。

其实他注意那个卖艺的青年很久了,中国人,蒙古族,很年轻,二十来岁,有人在的时候弹一弹英文曲子,没有人在的时候就会来一段中文的歌。那些中文曲子都是老掉牙的苦情歌或民谣,唱得人心都要揉碎。有一句郑云龙记得特别清楚——



“天若不让我爱她 为何把我心交给她”



郑云龙刹那间被蛊惑了心神,他觉着自己有必要去对这个青年伸出援助之手。他不想听不到他的琴声。


被救的阿云嘎也害怕,他没有钱能够给郑云龙一点回报,这让他无比愧疚。郑云龙把他的琴还给他——那琴很大很沉,他搬过来都有些吃力。

他说你给我弹首曲子吧,弹一首就好,作为回报。

于是阿云嘎就在室内把电子琴支起来,为郑云龙弹了一首曲子作为报答。那首歌叫《往日时光》。曲子轻轻悠悠像一阵草原上吹来的风一样,每一个小节都仿佛飞出了振翅的白鸽。

听完以后,郑云龙说:

“给你找个住所吧,再流落街头的话,我可能就听不到这么好听的曲子了。”


他们第一次见面,却仿佛认识了很久一样。当天阿云嘎在郑云龙住处和衣睡了一晚。第二天郑云龙自告奋勇地给阿云嘎找临时公寓。他们花了整整一天时间走遍了附近的出租房,但是几乎都没有谈拢——没有人愿意把房子便宜租给一个身份不明、极有可能是偷渡过来、没有正经工作的……亚裔。

郑云龙火大,回到自己的小房子时把那扇摇摇欲坠的屋门摔得砰砰响。他一扭头,像是赌气般地说:“那你就在这里住吧。”

阿云嘎犹豫了一下。

“和你吗?”

“怎么了?你不满?”郑云龙扭头道,语气有点冲。阿云嘎才注意到郑云龙头发微长,走路时带着风,发梢也柔顺地贴在耳垂边上。

“不,我是想问……你怎么会如此好心?”阿云嘎小心翼翼地问。有戒备心和会恐惧,才是人之常情。“这里只有你一个人住吗?”

“我不害怕,我没有什么好怕的。”郑云龙靠在窗边,用手指抚摸着窗棂。

“我是个同性恋,亚裔,还生病了——不严重。我周遭一个邻居都没有,我也乐得清静。”他用缓慢的语气说着话,那些字眼一个字一个字地砸在阿云嘎心上,能把他的心砸开一个个豁口。

“这里所有政//治不正确的东西,我都占一半了。”

“你说我还怕什么呢?”


郑云龙坦荡而自然地站在他面前的样子看起来是那么勇敢,仿佛此时让他交出自己的全部身家他都会同意。


于是,阿云嘎搬进了郑云龙的公寓。

行李只有他的一架电子琴。


Part.6

阿云嘎在一个夜晚敲开了我的门,抱着他的猫,语气很焦急。

“它受伤了。”他很无措。


平时他都是把大龙放在房子里,备好一天的食物和水,出去工作。今天走时他忘了关窗,大龙从窗户跳下去,不知被什么锐利器物割到了,伤了左腿,深深一道划痕。


虽然阿云嘎不承认,但这只猫真的对他无比重要,否则他也不会在深夜跑来求助一个比他年龄小不少的孩子。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最近的宠物医院,最近的救治地点是华人社区的一家诊所。我和阿云嘎趁着夜色溜出家门前往医院。阿云嘎用他的外套包着小猫。大龙从衣领处探头探脑,我看见属于动物的血迹从那件浅色衣服里渗出来,那应该很疼。但是大龙很乖,一声也不吭。


我也是第一次进宠物医院,我也很茫然。说实话这里的气味不是特别好闻,虽然人不是很多,但我还是看见了一些猫狗和它们的人类朋友,来来往往从我身边经过。人会生病,动物也会。生老病死是所有生命要经历的常态,没有人能躲得过。


我该做什么?和人类看病一样的流程吗?


“你好,需要帮助吗?”

我看见一位青年朝我走来,露出个温和又干净的笑。他很白,是亚洲人的那种白皙,我很诧异于有男生眉梢眼角的弧度能笑得那么漂亮,像早春的一树梨花。

“这……这只猫受伤了。”不知为何,我有点紧张,结结巴巴地说。

对方从阿云嘎手里轻轻接过猫咪。猫扑腾了一下,很快在他的怀里平静下来。

Gyon,送到诊室去。”挂号的护士报了一个诊室的门牌号。

“好的。”男生简洁地回应。

他被叫做“高杨”。


伤口不严重,所以看病花的时间也不久。虽然诊治不贵,但是药是要钱的。看见那不菲的账单,想必房租那里又有点局促,阿云嘎露出了捉襟见肘的表情。

见不得他人受苦,我默默地拿出我的钱包。

事实上支付医药费我还是吃得消的……


阿云嘎去签字,我坐在医院的长椅上,抱着大龙,想方设法给它喂一颗药。可是明明在阿云嘎手里那么温顺的大龙,在我手里就张牙舞爪、扭来扭去,不肯吃药。

“求你了,大龙。”我抓着它的上肢,尝试掰开它的嘴。它满脸抗拒,嗷得跳起来给了我一爪子。

“龙哥,我错了,龙哥。”我抽痛地吸凉气,求饶。

站在一边的高杨噗嗤一声笑了。

“你弄错啦。”

他把猫接过来,轻轻抬起它的下巴,让它张开嘴,居然很快就喂好了药,这显得我刚刚的行为非常笨拙。气氛有点尴尬,我尝试和身边的男生搭话:“呃,你好厉害,你看上去很年轻。”

“我是大学生,在这里做义工。”高杨看了我一眼,仍是那种笑意盈盈的表情,看得人心也会漏跳一拍,“你应该不是它的主人吧?感谢你送它来医院。”


等阿云嘎回来以后,高杨把包扎好的大龙抱过来,对阿云嘎说:“它很懂事,我很少见过这么乖巧的猫咪,它出现在你身边,一定是来陪伴你的。”

他居然和我说了一样的话,我不由地多看了两眼这个男生。

阿云嘎连声道谢。高杨又写了个电话号码给阿云嘎:“看您对宠物医院不是很熟。有事来找我,我会提供帮助的。”


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


等高杨转身的时候,我一把从阿云嘎手上夺过那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装模作样地咳嗽两声。

阿云嘎:“……”


Part.7

郑云龙说自己生病了,但他一再强调倒也不是什么令人闻风丧胆的病,就说自己有严重的胃病。看他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的样子,阿云嘎觉得初见他那副斯文模样都是错觉,这是一只人形猫咪。

郑云龙没工作,他说就收你房租当生活费了。尽管知道郑云龙不在意阿云嘎能交给他多少钱,阿云嘎不知为何,也想给他好一点的生活。他费了好大劲,找了一份餐馆的工作,其实这样比在街头卖艺好,不必风餐露宿,也有稍微稳定的收入。但是老板其实也挺不讲理的,阿云嘎弹完餐时伴奏的钢琴以后,居然还得兼职服务生和下场去洗盘子,夜里也得接近凌晨才回来,按郑云龙的话说是严重影响他休息。他在某天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指着打印出来的一张皱巴巴的法规喊人道不公。


郑云龙其实脾气不好,他和现在住的房子的房东吵,也和阿云嘎的老板吵,急眼了还会冒出一句家乡的粗口,那些外国人听不懂,隐约能察觉是不好的话,只能吹胡子瞪眼。阿云嘎嘴笨,中文是二外,英文就是三外了,根本说不过别人,于是平时吵架的时候就负责在旁边忍俊不禁,有种被偏爱的有恃无恐。但是在无情的世道面前这点抗争实在过于微弱。阿云嘎看着郑云龙的背影,忽然察觉到他很瘦,瘦得有些脱了相,瘦得有点不正常。看着郑云龙在那骂骂咧咧,他真怕怕那具瘦骨嶙峋的身子抽动着能咳出一口血来。

老板急眼了,喊着“F”开头的脏话就要推搡郑云龙。阿云嘎心一紧,身体已经比大脑先一步做出了反应——他一拳抡在那个中年男人鼻子上。


他第一次同人动手。他在街上卖艺许久,也没少受人白眼和欺辱,他都默默承受着。唯有郑云龙在那时,他忍不了。

他先打了那个餐馆的老板。


他们和老板商量,和解。必须要和解,因为阿云嘎的现状很不适合进警察局做一次笔录,他很有可能被遣返回国。老板借题发挥,郑云龙指出老板雇佣黑身份的人打工也休想把自己择干净。他们将彼此的弱点作为筹码讨价还价好一番,赔偿金是郑云龙出的,那时的他很冷静,不像刚刚那个为了争取权益可以破口大骂的人。从餐馆出来他们已经比正常下班的时间还要晚很多倍。放在若干年以后,再拿今天的故事出来说就会觉得啼笑皆非——原本是为了讨要更多的工资,却赔付出去更多的钱。阿云嘎和郑云龙沉默不语,回到冷冰冰的家里,关上门。更糟糕的是这片街区最近还在电线维修,屋里一片黑暗死寂。他们翻箱倒柜后点上照明的蜡烛,阿云嘎满脸愧疚地说,原本他去那家餐厅打工,只是因为郑云龙说过,喜欢吃他家的通心粉。


跟他在一起,总有一天,郑云龙会连通心粉都吃不起了。


弄了半天,这呆子就给他整这出。郑云龙想哭又想笑,于是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他定定地看了一会儿面前的人,忽然抱住阿云嘎。


他把他半生的故事拆分了,一件一件讲给他听——郑云龙钱也不多,不是什么富人。他以前也是个酒吧驻唱歌手。他刚来美国上学的时候没有钱,一边读书一边去地下酒吧唱歌。在那里他染上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那你有没有吸//毒?”阿云嘎睁大了眼睛。

郑云龙“……”了一阵然后拍打了他一下:“我好歹读过书,还是有点底线的。”

后来郑云龙混到了毕业,他和朋友一起组了个小到不行的私人酒吧,天天陪酒卖笑卖唱。再后来朋友染上赌博,卷了钱跑路。他的酒吧,曾经他梦想的生根发芽之地,随着他身体不好也要关门大吉。

离开酒吧那天他锁上贴满欠条的酒吧大门,心想明天自己再也不会来这里了,但是从地下室走上街头的时候,他还是红了眼睛。

他听到转角有人在弹唱电子琴,温情脉脉。那个相貌出挑的男人穿着一身单薄的白衣在人群中演奏。其实没什么人看他,他有经历过人事的一张面孔,却不显得饱经风霜或是愤世嫉俗,嘴角微微上扬,是恬淡温柔的一抹笑,绝没有为了讨好生活而出卖的半点谄媚。

真好,至少他现在还在做自己热爱的事情。

郑云龙抽抽鼻子,拉高衣领挡住半张脸,往他的琴包里投入一张面额不算小的钞票。男人下意识地说“谢谢”,用的是中文,看得出来很诧异,随后又补上英文的感谢。

那个男人就是阿云嘎。

舍不得,还是舍不得。初见时郑云龙说他没有工作,有钱,钱来源于他卖掉的小酒吧。那笔小额的钱财是他出卖自己心愿换来的,现在他拿出去献祭给了自己的爱情——这个夜晚他们相爱了。或许你会惊奇,如此坠入爱河好像太过轻易,和那些爱情故事里写的都不一样。那是因为歌颂爱情的往往都是一些吃饱了饭的人。剧作家,诗人,明星……反正他们不必挨饿受冻,所以呈现出来的爱情永远至善至美至纯,不会低到尘埃里。


阿云嘎盯着郑云龙,试图在他脸上找寻那个涂着勃艮第玫红眼影、在台上又唱又跳的摇滚歌手的影子。郑云龙喜欢听他弹琴,那他就决定一直弹一直唱下去。“如果有钢琴我会演奏得更好。”阿云嘎这么说道。

“没钱了,一分没有了。”郑云龙看着阿云嘎的眼睛说,“攒下来的钱交给那个黑心资本家了。不过,现在开始我决定了,未来我一定会送一架钢琴给你。”

阿云嘎说:“没关系,我本来也一无所有。”

“所以我真的亏死了。”郑云龙对阿云嘎说,“所以答应我,一定要坚持下去,不准半途而废。”


Part.8

秋天的时候我让父亲辞掉了我的家庭钢琴老师,让阿云嘎接替了他的工作。父亲当然不反感同胞来我们家工作,他只是问我在想什么。

我说因为阿云嘎是少数民族,我,我这是为了促进华侨民族大团结。


阿云嘎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用我家的钢琴。他弹起钢琴身上便有种圣洁的神性,一段段旋律从他指尖流淌出来的时候像是有群鸟雀跃着从黑暗处飞向了辽远的天地,那种力量美丽又勇敢,自由又浪漫。


日子有在逐渐转好。阿云嘎开始带着大龙出去工作。他不放心把它一个人放在家里,给它拴上了一条牵引绳,开始带着它上街。阿云嘎还是边弹边唱,用他沉重的电子琴。他唱爱侣的深情,唱离者的哀怨,唱玫瑰盛开的烂漫,唱海水漫过的苦涩。大龙就坐在他的电子琴架上,或是在他的脚边,更或者趴在他的肩膀上,像一条斑驳的围巾,安安静静地打瞌睡。偶尔阿云嘎兴致大发,也会让它踩上琴键即兴来一首自由创作。可爱的猫咪吸引来了很多驻足观看的人,他们惊喜于这只猫自带的贵气和灵性,纷纷要和它合影留念。终于也有人开始欣赏阿云嘎的乐曲,不吝惜地对他表达赞美,有热情的老太太还对他赠予花束——我说过,阿云嘎的相貌,一定是连外国人也会喜欢的长相。


“你要是早这么干,就发家致富了。”我坐在街边的石阶上跟他抱怨。

“我真的照顾不好它。”阿云嘎抚摸着它柔软的皮毛,“它跟着我一定受尽委屈了。”

“那是它自己选的。”我都有点郁闷了,为什么他好像听不明白话,“嘎子哥,猫比你想象得聪明得多,它一定是因为你好才跟着你的。”

阿云嘎的温和仿佛春天的花朵那样温暖绚烂。他自己也没意识到,他是想要发挥自己的芬芳去报答他所爱的人,他深情,美好,善良,真诚,这样的人一定会得到幸福的。

阿云嘎释然地笑笑。

“说得对。一定是我太笨了。”


Part.9

危难越是被平和表象所蒙蔽,就越是会在突然的时候来得汹涌。阿云嘎只知道郑云龙要吃药,吃很多很多,镇痛的,舒缓的,摆在一个柜子里满满一架子。事情的变故发生在那一天,郑云龙在房子的浴缸里泡澡时昏迷,整个人埋进水里差点醒不过来。阿云嘎回来时见到这副光景心都揪紧,把湿淋淋的他抱起来送去医院的时候感觉自己像是抱着濒危的人鱼,脱了水后脆弱得要命,一个不慎他就会死在自己手里。

在医院郑云龙被抢救回来。溺水是危险的事情但好在郑云龙保住了性命。只是阿云嘎从医生那里得知了更令人震惊的事情——


郑云龙可能会死。他生的是会死的病,俗称绝症。

多么俗套的小说情节。他的病情比他自己所说严重得多,而且自从不再去医院治疗后,现在大概是病入膏肓的程度。

他很有可能是因为发病了,才会昏迷在浴室里。


回到家里阿云嘎开始翻找郑云龙吃的药物。瓶瓶罐罐林林总总,阿云嘎发现了端倪。那些治疗药物的包装被郑云龙偷偷换掉,在药瓶外面贴上便宜的胃药标签,伪装成他得的不过是慢性胃病的假象。

阿云嘎握着那些药瓶,然后把脸埋在了自己的掌心里。


阿云嘎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一直到郑云龙出院后和他大吵了一架。郑云龙一直没说实话,他留在异国他乡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经济原因,二是他想平平淡淡地度过生命中最后这几年光景,然后死在这里。阿云嘎少见地发火,指责郑云龙自以为是、一意孤行,欺骗他愚弄他,让他变成一个被蒙在鼓里的可怜人。

郑云龙目光湿漉漉地像只猫,他仿佛呼吸困难地说我死了有什么不好,我那点闲钱、这个房子都是你的,就算骗了你、让你最后陪我度过一点时间,到头来你也能拥有现在这一切,而这一切足够让你脱离困境,这应该不是不合理的生意。

阿云嘎哽咽说我不想谈生意,我只是想爱你。


不是图一晌贪欢,而是真的想要和你白头终老。

身无定所,异乡人谈永远真是可笑。


阿云嘎想起郑云龙得了这么重的病后,还是时不时在抽烟酗酒,他怎么劝都没用;但是自从说过决定要给阿云嘎买钢琴以后,郑云龙就悄然戒掉了那些东西。

他在省钱,想给阿云嘎在往后的日子里留下一个更好的未来。



那天过后他们再也不吵架了,彼此和解,就像那天与餐馆老板对质一样,为了坚守最后一点阵地,最后一点可以相濡以沫的日子,于是选择了妥协。郑云龙在冬天蓄起头发,比原来更长,柔软,微卷,很漂亮,不像阿云嘎的头发,若不好好打理,便容易像冬季疯长的野草。阿云嘎拿起剪子要把他的头发修修,大概是于心不忍这样好的头发,手指竟然在微微颤抖,剪歪了好几道。

郑云龙说,你别抖啊。

阿云嘎说,我心疼啊。

郑云龙说,啊你这……那算了,我不怪你。我跟你聊聊天转移一下注意力吧。我想养猫。

阿云嘎说,猫?

郑云龙说我收留了一只落魄的狗狗,所以我也想找一只听话的猫猫。

阿云嘎反应过来是在说他是狗,立刻扑上去要和他打架。剪刀被他们甩到一边,他们在床上扭打成一片,弄得被单上都是碎发。然后他们开始接吻,顺理成章地做//爱,挤在脏兮兮的被子里相拥而眠,像一场春天的荒唐梦。



后来他们辗转各种地方,换了一套又一套的房子,不同的是他们的住所越来越小,为的是省钱能够生活下去。最后一间小房子是真的很小,两个大男人住挤得不行。屋子所在的路段略有坡度,所以整晚都能听到卡车换挡和汽车鸣笛的声音,吵得人也神经衰弱。

阿云嘎更加努力赚钱,他想挣钱救郑云龙而郑云龙只想攒钱给他买钢琴,他们的愿望是背道而驰的也挺令人发笑。他卖唱,他也跳舞。一个大男人在街头跳舞其实是有点掉面子的,他只会蒙古舞,跳起来要踩着富有生命力的节拍,又悲壮又热烈,欣赏的人觉得新奇,不解的人觉得他像是在跳大神。遇到天气不好的时候生意就更差,小箱子里的钱币甚至不能把箱底覆盖满,阿云嘎很沮丧。郑云龙来接他,穿着那件还没被当掉的、质量好一点的呢子风衣来接他,有时候会还拎着从某个破落小市场买来的折价菜和肉,好在回家后能在小炉子上煮出蔬菜汁浇在意大利面上。他把阿云嘎的手旁若无人地揣到口袋里,说冷不冷呀。

“你等我很久了吧。”阿云嘎说。

“没有等很久啊。刚好路过而已。”郑云龙眨眨无辜的眼睛。


他总装作在无意等他,其实早就暴露了,爱都写在他的眼睛里。那是一双没有人能拒绝的眼睛,含着柔软的水分,看得人心脏都会软成河床,在上面淌过一阵温柔的河流。因为要吃很多药,镇痛的,舒缓的,延续生命的,他两颊的肉都向内凹陷了一些。他站在街角,晚风轻柔地吻他清瘦的肩胛线,细碎的绸缎似的光从他瘦削的身体上滑落,脆弱得仿佛下一秒就能消失在阿云嘎眼前。


阿云嘎忽然想,波士顿还是春天好。大陆性气候就是这样,春天暖和,显得冬季末偶然而过的风都变得不合时宜。

但总有些人会不合时宜地闯进你的生命里。


那么多年的隐晦爱意,他们结伴着从荒芜走到最后开满玫瑰的一方天地。

东躲西藏的人啊,你最后会落在哪里。


Part.10

那天是圣诞节。阿云嘎给它的大龙买了一件礼物——一条双层免打领带,红绿相间格子的,领带尖有一只可爱的小猫脑袋刺绣,很可爱的圣诞风格。

“黄子,我去街上了。”他出门前和我喊,喊的是我的中文名字。

“圣诞节也出去工作啊?”我说。其实让他在我家做家庭教师是足够温饱的,但他还是时不时卖艺赚外快,可能也是真的喜欢这份工作吧。

“圣诞节赚得多嘛。我走了。”阿云嘎转身出了门。大龙趴在他的肩膀上软绵绵地“喵”了一声。


但是生活的无妄之灾总是来得如此突然。

起先,是阿云嘎在弹电子琴的时候,有人带着恶犬在闹市路过,凶狠的狂吠和冲撞吓到了大龙。

它跑走了,消失在人海里。

阿云嘎放弃了弹唱的生意,去寻找大龙。

大龙,大龙,你在哪里。他一声声呼唤,走遍好几条街。

最后,他看到了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场景。

有几个男人,正举着他的小猫,站在高楼上往地面上掼。

阿云嘎瞳孔骤缩。

那几个人他略微面熟,是和他在同一条街区工作的卖唱者。

自从阿云嘎带着猫一起卖艺,他的收入就多了很多。所有路人都去往了他所在的方向,严重影响了那些人的生意。

于是同行的嫉恨也就随之而来了。

他们把大龙从楼上摔下来了。


我赶到宠物医院的时候很快就在急救室外面的长椅看到了他,身边的轻声宽慰他的高杨。男人垂着头,眼泪扑簌簌地掉。


我听到他喊了一个名字。


“郑云龙。”


那一刻我确信,这个人才是阿云嘎希望别死在他面前的人。


Part.11

那天是圣诞节。

街道上从早到晚响着铃铛的声音,热闹又甜蜜。人们欢呼着张灯结彩和游戏,阿云嘎呆在小屋里特地早起忙活了一天,在晚上的时候摆了一桌圣诞大餐——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但确实是很温馨的晚餐。土豆泥上插旗子,最便宜的肉酱面,一点鱼肉,和一份蛋糕。是他早上出门去买的面包店的折价蛋糕。上面有两只戴着圣诞帽的姜饼小人,用有颜色的糖霜画出了五官和衣服,都是红彤彤的,像红色的丝绒一样。

阿云嘎说:“这个穿马甲的好像你,像你不刮胡子时候的样子。”

郑云龙盯着那个戴毛线帽的姜饼人,毫不客气地回击:“那旁边这个穿裙子的就是你。你长得好看,和姑娘一样。”

他们的屋子有一台二手店收购的、金色的留声机,还在旧书店淘来沾满灰尘的黑胶唱片,擦擦干净听。今天放的是那些圣诞经典曲目,从《Merry Christmas》到《Jingle Bells》,又可爱又幼稚,感觉音符也跳跃在金色的五线谱上闪着星光。

阿云嘎说:“我想好了。你不是说想去瑞士吗?我们去巴塞尔,开一家餐馆,你手艺那么好,你做饭,我当琴师。”

郑云龙抱怨:“为什么你能在外面弹琴,我就得在后厨当厨子?又脏又累。”

“那我当厨子也可以,如果客人们喜欢吃内蒙古菜的话。”

“那养猫也可以吗?在餐厅里养一只猫,也很有特色。”郑云龙是如此想要一只猫,就像一位母亲如此期待到来自己的孩子。

猫跟着我们是受苦吧。阿云嘎很想这么说,但他没有回答。


一桌子温暖浓稠的饭菜,郑云龙吃得很少。他很费力地抬起手,说:


“好累,我想休息一下。最后的时刻你陪陪我吧,别出去唱歌了。”


“我不走,我哪也不去。”阿云嘎回答着,扶着他到沙发坐下。


郑云龙脸色苍白地望着天花板,整个人都慵懒地陷进沙发去,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你会记得我吗?”

阿云嘎说:“我永世难忘。”

郑云龙被逗笑了。他问:“那下辈子我们还能遇见吗?”


阿云嘎没有正面回答。他没头没脑地说:

“希望你下辈子要做好人家的猫。”


郑云龙回答道:

“你就是好人家。你很好。”


……

“你的电子琴好重啊。”

“我给你找个住所吧,临时公寓。”

“你给我一首歌吧。作为报答。”

“我想安安静静地死在这里。”

一瞬间,那些郑云龙曾对他说过的话语回荡在耳边,如风雪般旋转着涌进了阿云嘎的脑海。

悲鸣如鲠在喉。


郑云龙阖上了眼睛。

然后再也没有醒过来。

阿云嘎将额头轻轻贴在他的眼皮上。当意识到那双含水的眼睛不会再睁开的时候,他发出了难以抑制的、野兽般的嘶鸣。


死亡不就是那样的,灵魂离开肉体,身体失去温度,化为一抔小小的灰烬,再和大地相拥。


在郑云龙离开后的一个晚上……那天正好是平安夜,没有郑云龙在的第一个平安夜。阿云嘎踏着满地的泥泞脏污回到他和郑云龙住过的小房子。

也就是那个晚上他已经做好了决定,他觉得自己的生命似乎变得轻飘飘的了,他再也没有什么可畏惧的了。世间一切可留恋的东西都被郑云龙带走了,随着他的离去变得不值一提了。

他不想过平安夜,阿云嘎不想要平安。

或许,他也会在某个时刻去见他的爱人吧。


路过那个他曾经在流离失所时翻找无数次食物的垃圾堆时,阿云嘎看见了一个体积可观的圣诞礼盒。

圣诞礼盒由红绿丝带组成,破破烂烂,像是被人遗弃了。一只小猫从里面探出头来。

小猫看着阿云嘎,阿云嘎也看着猫。

阿云嘎迈起步子走开,小猫也跟着爬出来。

阿云嘎走到家门口,小猫跟着在他门口趴下。

“好吧……好吧。”

阿云嘎把面包和玉米片给它吃,等它吃得差不多,又说道:“你走吧,我养不了你。”

他把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团糟,要如何再去托付一个生命。

猫只是静静地望着它,目光平静如水。

“好吧,留你一晚上。”阿云嘎妥协了。

阿云嘎弹着钢琴的时候,小猫就围着他的腿绕圈圈。

阿云嘎寻找它的主人,没有找到。

阿云嘎也尝试过把它送回街道之中很多次,它还是跑回来了。

一如生命中死缠烂打都解不开牵绊的那个人。



我在阿云嘎面前蹲下,我问他郑云龙是谁。


阿云嘎把脸埋在自己的掌心里,深深地叹息。


“郑云龙,他是我的爱人。”他说,“但是他已经死了。”


“他喜欢我弹钢琴,他想攒钱买一架钢琴给我,后来这成了我们共同的理想,可是到死我们都没能实现。”


“我看见大龙靠在沙发上慢慢闭上眼睛的时候,一滴眼泪也没掉。因为他看上去就只是睡着了一样,那么安逸,仿佛在做一个很香甜的梦。”


“我爱人死去的一段时间后,我在垃圾桶边上遇到它。它卧在礼物盒里,那一瞬间我觉得遇到它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


“那是一只玳瑁猫,还是雄性玳瑁猫,少之又少,容易生病,还很脆弱。但它那么可爱,那么像他。大龙一定会喜欢的。他那么喜欢猫。”


“那一刻我才忽然潸然泪下,失声痛哭。 ​​​”


就在刚才,这个坚毅的蒙古族男人跪在兽医面前。他捧着一只浑身是血、骨头因为折断而变得肢体柔软的小猫,苦苦哀求着,祈祷着,像受难的神明。

“医生,救救它,救救它。”

大龙若有所感,半睁着一双昏沉的眼睛执着地看向它的主人。它真的伤得很重,连那条新领带也都是血迹,看不清原本的猫咪图案。但是它把爪子搭在阿云嘎手背上,仿佛在说嘎子,不要哭。不要为我伤心。

阿云嘎泣不成声。

“我不想再让大龙离开我身边。”


Part.12

“嘎子哥走了?”高杨走到我身边问我。


“走了。”我说。“带着他的猫去瑞士了。”


我跟高杨说我也想养一只狗,借机把他约出来,让他给我参谋参谋。这样就能和他多说两句话,我真是个小机灵鬼。

结果高杨笑眯眯地说我也挺像小狗狗的。

我不知道他是在夸我还是损我。


我忽然又反应过来,我用家里座机联系的高杨,为何他能拨通我的手机来联系我。

高杨说:“因为嘎子哥把你的手机号码给了我。他说这是圣诞礼物。”

我发现这内蒙人真的一肚子坏水。就像当年他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给我的作业留下一两句蒙文,让我百口莫辩。

或许这就是他作为年长者的教育方式吧。



一年前大龙被抢救回来,只是瘸了一条腿,以及坏了一只眼睛。阿云嘎细心呵护,终于让它能够下地走路。

但猫的寿命始终短暂,此番大伤元气后,不知道还能陪伴他多久。

不过,生命不就是短暂的。

正因为有期限,所以时间才美丽。


一年后的圣诞节,阿云嘎带着他的猫走了,他说要带着大龙去巴塞尔,要实现他和爱人的梦想。

他和我们家一起度过了一个平安夜。父亲变得很喜欢这个青年,想要和阿云嘎推杯换盏。阿云嘎不会喝酒,吓得他连连拒绝。

我们家摆了一棵很大很高的圣诞树,上面挂满了礼物和写着大家圣诞心愿的卡片。阿云嘎得到了两条围巾,一人一猫,一长一短,是樱桃红和棕榈绿格子的,还缝着金线,和大龙同款佩戴,非常有爱。

上面绣了一句话,化用了叶芝的诗。


“走吧,人间的孩子。

这个世界的悲伤太多了,你不能懂。 ”


阿云嘎在圣诞树下给他爱人写了一段话。他写完之后吻了吻那张烫金的贺卡,然后虔诚地放进那槲寄生里。

据说,在槲寄生下接吻的爱人,会永远在一起。

他嘴笨,不会说,但好歹还会写。那上面写的是他还没来得及交给郑云龙的情书。


“亲爱的,别担心,尽管时间没有赐予我们永恒的生命,它也赠予了我一件礼物,那就是夺不走的爱意和不停息的脚步。我永远爱你,哪怕岁月像海水一样漫上我的咽喉,哪怕生活中的磨难像暴雨一样将我冲垮,我也相信,我们相爱的手永远都不会放开。我们终将一起并肩在这片广袤的时间之海上航行,直到世界尽头。”


我也从他那里得到了一份圣诞礼物——在他出发前,我让他录了一首歌给我听。是Eason的《一滴眼泪》,阿云嘎边弹边唱,然后把眼泪留在了他这个曾经待过数年的城市。


“只有天知道爱永远不老


真心的人难找


我没有流一滴泪


不勉强不后悔


一颗心静静的破碎


在这花开季节


有阳光和喜悦


却有人为爱枯萎


我没有流一滴泪


没苦痛没喜悲


只是心慢慢地憔悴”


我想我永远忘不了阿云嘎,忘不了他和他的猫,还有他和他爱人的故事。人类愚蠢又可笑,贪婪又滑稽,渴望陪伴,渴望爱意,渴望有人能战胜异国他乡的距离,打败处境种族的差异,甚至越过生与死的界限,无视你不堪的过去和没有的未来,触碰你的灵魂来爱你。


因为太难了,大多数人都难以做到,所以人类本质上是孤独的。

但是偏偏有人能做到。偏偏有人相信爱的声音能够穿来生的界限,传达到你身边,说我们终将会相遇,期待着再与你相见。



阳光明媚,暖风和煦。

波士顿还是春天好,冬天不合时宜。



我对高杨说:“春天来了。”



【Fin.】


*化用了一个wb上的段子,大意是房东破例同意让一只可爱的猫咪住进房子里,“因为它看起来好有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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