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天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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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唱新世代/96line】新香城往事

文/弦君

*港风背景,96line三人组的故事,“香城”、“香岛”可理解为融入了现实中香港元素的虚构城市。时间设定为96年,整体背景更倾向于八九十年代的感觉,因此不必刻意对上现实生活中的时间线。

*全文1w8字左右,96line友达以上的友情向,含溢升/沙丁于/江代,“业内同行”出场有。

*注意,本文基于私设的时代背景,人物存在有“不是好人”的行为和认知,ooc有,狗血剧情有,介意慎入。

*本篇仅为杜撰的同人,不与任何现实中的人物或真实事件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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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是香城经济相对繁荣一年,文娱业迅速发展给人们的精神世界注入新的力量。活跃在业界的都是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有三位同年生的艺人,皆是来自同行业不同赛道的新星,分别是摇滚乐手姜云升、歌手于贞、作词人王希圣,并称“三杰”。彼时姜云升年少成名,心高气傲。时常有人喊话姜云升去同其他两人合作,先是调侃,后来演变成一种挑衅,让姜云升不堪其扰,索性一场酒局请了这两位久负盛名的“业界同行”,并扬言如果两人中谁能喝倒他,他愿意在业内放话“自叹不如”,并且可以在寸土寸金的港城里送他们一层写字楼。

谁知王希圣喝了不到两瓶就倒了;于贞乃是女中豪杰,和姜云升对饮整晚,还是没有把他喝倒,彻底阵亡前直骂姜云升:“和你喝酒我算明白了,我的命不值一层写字楼。”

姜云升抚掌大笑。

这条逸闻在港城娱乐小报上广为流传,为人津津乐道。姜云升原是想教训一下两位风头正劲的对手,想来对面二人也有如此想法才会欣然赴约,可如今一来二去,喝一喝竟然让三个人喝成了朋友。圈子小,不打不相识,三人私下关系不错,时常出去聚餐,不选贵的店,就选街角一家有年头的茶餐厅,坐在角落喝下午茶吃点心。

他们不能选靠落地窗近的地方,因为容易被尾随的记者拍到。被拍到就会被大做文章,非常扫兴,他们不想让这种事发生。

只可惜藏匿行踪的同时也丧失了观赏街景的机会,视线无落足点让人感到难受。好在茶餐厅角落里放了一盆桃花,开得红艳艳的,惹人喜爱。没东西看就只能看花,三人就管这行为叫“呷茶赏花”,时间久了才发现那盆永不枯败的桃花也是个假的,放在那只是店家为了图吉利。于贞戏称他们三人貌合神离,连盆花都真假不辨,说明对彼此虚情假意,看什么都没太认真。

于贞乐意叫姜云升结账,他最红,钱也最多。王希圣是爱做实事的,有时候看于贞和姜云升推诿半天走不动路,他起身打算默默去把钱付了,走到柜台一问才知道姜云升早在用餐之前就把单买了。可见姜云升并不是小气鬼吝啬虫,只是爱同他们玩罢了。

钱最多,坏事也最多。相比起三人中王希圣是最稳重的人,姜云升倒是“美名远扬”——这是反话。作为摇滚乐手,姜云升抽烟喝酒睡果儿,一样没少,风流之名远传港城。他写文章也好,自己作词,舞台上时而忧郁时而狂放,惹得女粉丝心花怒放。有传言说倘若和姜云升混熟,去港城任何一家夜总会报上他的名字,都能喝上他的存酒;他还好烟,有时候上深夜节目还是一身没褪干净的烟味,演播厅里都萦绕着散不去,弄得漂亮的女主持直皱眉头。

三人都是在96年红起来的,便给小团体起了个名字叫“96帮”。96帮,听起来太混了,不着调。96年也是香城繁荣的一年,电影音乐层出不穷,连82年的拉菲都要靠影视台词走红*。香城人对娱乐包容程度也高,天时地利人和,凑成了红火的命数。三人都不是香岛出身,粤语也说得不正宗,却在这里吃得开,属于是天降紫微星。

对此姜云升嗤之以鼻:“紫微星?我自己就是紫微星。”

三人有时也坐在酒吧卡座里聊天,喝红酒喝得微醺,聊天聊得随心所欲,什么话都可以讲。姜云升问于贞:“你不姓于,为何叫于贞?”

于贞本名杨宇珍。她说:“算命的说我原名火不起来啦,干脆换一个。”

“我也算命。我说你能火,就是能火。”姜云升胸有成竹。

“你怎么看的?”于贞端起酒杯取笑他。

“看面相。”姜云升一本正经地说。

于贞很美,不是那种一眼惊艳的美,而是越看越有味,眼睛仿佛有夺人心魄的魔力。她娇憨,活泼,身材也好。姜云升开玩笑说于贞不是他的理想型,但愿意一睡了之;于贞也开玩笑说谁睡谁还不一定,姜云升怕是会下不来床。

换作别的女孩遭到调戏,一定会翻脸。于贞不会,一是因为姜云升是朋友,心知肚明他什么脏话烂话都会说,但是心无恶意;二是因为她是歌手,还是名声不太好的那种歌手——她是歌舞厅出身,跳舞唱歌一样没落,连酒量也是在那时候练的。她不肯自降身段,嫌来歌舞厅的男人不够帅气又爱装面子,陪他们浪费青春不如勇闯娱乐圈,还能见识更多靓仔。

王希圣是作词人,也曾是歌手。他曾经出过单曲,不少作品的歌词笔触辛辣、言语犀利,令人咋舌不说,还时常引起一些群体的不满。投诉信如雪花来告到公司,王希圣愤世嫉俗不肯改正,遭到雪藏,干脆解了约退居幕后写歌词,笔名圣代。这是一个冰淇淋的名,好像港人很少这么叫,如果一定要选个香岛甜品作笔名,他应该可以叫西多士或是芒果班戟更容易出名。

近来王希圣遇到了恼人的烦心事。新晋艺人江奈生出演电影《在轨道》爆红,长相出众又是名校高材生,可谓才貌兼备。同年江奈生得到签约公司力捧,既做演员又要准备发唱片。被问及作词人的选择,江奈生挑中王希圣,说看到他的词移不开眼睛,就是他了。

明明当下有那么多主流作词人可选,他们个个辞藻华丽,字里行间都充满希望和光明,可这位艺名江奈生的当红小生偏偏选了一个争议不断的存在。那年江奈生比王希圣小三岁,别说看客不明白,王希圣都不明白。

江奈生签约的公司不大,签了这么一棵摇钱树,引得其他大公司抛出橄榄枝希望他跳槽,让小公司惶惶不安。如今炙手可热的艺人发话了,为了留住这位新星,那怎么说都要实现他的要求的。于是王希圣便被不断邀约莫名的酒局饭局,而后又收到托人送来的礼物,新鲜的玫瑰和镶宝石的戒指,还有许多说不上门道的藏品,不明着送钱却暗示着必有厚报。

王希圣不高兴。“讨厌戒指,负载着什么承诺,像是捆人一般。”他说。

后来还是去了,他清高,导致生活入不敷出,总不能全靠姜云升和于贞接济,虽然他们乐意。

一去不得了了。这回江奈生直接出面邀请,只有两个人的晚餐,地点约在高级的西餐厅,一张方桌周围有小提琴和钢琴,空气中缓缓流淌着优雅的圆舞曲,氛围一点都不紧张,让人好想放下刀叉跳上一段。江奈生看着比银幕上还要帅,穿着妥帖的白衬衫,戴着金丝边眼镜,文质彬彬,说话的时候看着王希圣的眼睛,诚恳得紧,不像是会耍大牌的人。

江奈生说王先生,我中意你的遣词造句。就算合作不成,也可以结交一下,做个朋友。

王希圣眼观鼻鼻观心:“抱歉,我不是很喜欢认识现在的小明星。”

江奈生说是吗,我可喜欢你。

王希圣感觉心底一沉,似乎是要陷进去的感觉。


于贞听完哈哈大笑,说道:“我们是不是都躲不过被年纪小的人缠上的诅咒?”

最近有人在追她,是个比自己年纪小的男生,名字叫沙一汀。沙一汀是年轻模特。那年头当模特的男明星很少,他长得耐看,经常拍画报,据说家境殷实,也不靠混娱乐圈吃饭,做了于贞新曲的MV男主角,结果一发不可收拾。两人很快熟络,关系变好,而沙一汀那点小心思又分外明显。于贞红极一时的时候天天被狗仔跟踪,沙一汀在片场主动帮她解围还送她回家,被媒体添油加醋说是“痴心人”“备胎”。

“实在是个笨蛋。”于贞对此评价。

“只有姜云升逃出了这个诅咒。”王希圣说。

“那是因为追他的人太多了,他看不上。”于贞揶揄。她转头看姜云升,姜云升没理他,又开始抽烟了。

其实两人都知道,姜云升确实躲过了小年轻的诅咒,但是情劫没躲过去,只因为他遇到了年长的——两年前姜云升遇到了唐溢。唐溢是个商人,当年投资港城文娱事业是热门。他帮过姜云升,也只有他能治放浪不羁的姜云升。两人纠缠了两年,最终分道扬镳。

然后姜云升就遇到了于贞和王希圣。

“我觉得拿唐溢来换你们挺好的。”姜云升漫不经心地对于贞和王希圣说。

两人对视一眼,都觉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于贞说:“姜哥,别说得我们像是//献//祭//得来的一样成不?”

王希圣补充:“尤其是你这种能算会掐的。”

姜云升家乡不在这,在隔着汪洋的对岸,但他本人似乎不怎么思乡。据说他家境不错。家族做酒店生意,也算小有家底,虽然条件上没吃过苦,但有得就有失,富裕的原生家庭有时会对少年人精神压迫得非常深,姜云升也深受其害。所以姜云升年轻时脾气不好,有躁郁症,加上确实才华横溢,养成了孤僻又自负的性格,一场演出下来贝斯断弦已经算是轻的,有时候一场演出就要折损一把琴。

真不知道那时候的唐溢是怎么忍下来的,居然没有一枪崩了他。

“要谦虚。”现在的姜云升经常这么说。“谦虚使人平心静气,活得更长久。”

哪里谦虚了?于贞抱怨姜云升每次聚会能不能别穿那么好的衣服来,跟炫耀他事业有成一样,真的惹眼,都缩在角落了还恨不得招致他人的视线。如果有一天他们聚会的“秘密基地”要是被发现了,那一定都是姜云升的错。


三人下酒菜吃了七八分饱,照例拉扯了一会儿谁买单的问题,随后离开酒吧往不同的方向去了。王希圣回来后依旧苦恼写词的任务。他写歌针砭时弊,很少写情歌,十分苦手,只好看各种爱情电影找灵感。时下最热门的爱情电影正是江奈生演的。关于江奈生的片子王希圣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那部电影的女主角有一个英文名字,叫朱丽叶。

于是王希圣准备去看江奈生的电影,然而电影场场爆红,座无虚席,一票难求。王希圣无可奈何,只好在人少的午夜包下一个影厅独自欣赏,第二天顶着黑眼圈给江奈生交歌词。

江奈生看完,不说什么,只是问:“你看了我的电影吗?”

“不好看。”王希圣点评道。

他向来舌如剑唇像枪,写影评、时评也是毫不留情,一篇稿子下来往往深中肯綮,让人反击都无力,因此还招来了不少影业人士的忌恨。

江奈生只是笑:“我演得不好,你却还看了通宵。”

王希圣几乎是落荒而逃。


这边沙一汀不断地邀请于贞出游。有钱人家的小少爷眼界开阔,他们去太平山的观景台俯瞰整个香城,去维多利港的游轮上共进晚餐。他带于贞去星光大道。星光大道是旅游热景,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星光熠熠。数位影史留名的大明星的牌匾都镶嵌在星光大道的地面上,含金量不分伯仲,都象征着功成身就。夜幕降临后街道上的灯光亮起,随着音乐变幻着交相辉映,好像摄影师的镁光灯在闪。沙一汀牵着于贞的手走遍每一块牌匾旁边的地砖,紧张得掌心都冒汗。他说走过了星光大道,于贞你一定会成为大明星!于贞志得意满地说那是当然的!只是她的语气听起来情绪高涨,表情却显得心事重重。

不知约会了几次,在海洋公园时沙一汀终于发现于贞喜欢看什么了——她喜欢看那些结伴而行的动物。比如她看着三只歪歪扭扭走在一起的企鹅,可以盯着看一个小时移不开眼睛;看着水族馆里成群结队的热带鱼,她痴痴地趴在玻璃上看,粼粼的蓝色水光都倒映在她的瞳孔里,显得幽远又美丽。

海洋公园是享誉世界的主题公园,一说是亲子游、家庭游的必去圣地。沙一汀的心脏忽然变得很软。他家庭条件优越,但是家里不支持他闯荡娱乐圈,所以他从未在镜头前提起家里的事。或许于贞跟他一样,都是被家庭或多或少伤害过的孤独人儿。如果他能让于贞真正开心起来就好了,为此他可以表现得不那么聪明,像个快乐笨蛋。

面对沙一汀的邀约,于贞不拒绝也不主动。她自己也说不明白对沙一汀是什么想法。

于贞问王希圣:“你觉得我和他合适吗?”

王希圣反问:“你在担心什么?”

于贞说:“我比他大两岁诶。上次他通宵起来后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但他甚至可以连黑眼圈都没有,换作是我不知道要多加几层粉底了。”

女生有时候关注的点很怪。王希圣想起自己比江奈生大三岁,神情有些不自然,开始思考自己是不是该去百货买男士护肤品。继而开始反应过来于贞和沙一汀都进行到……观察睡眠状态这一步了?

“片场啊,是在片场早起工作啦。”于贞一边解释一边白了他一眼。

好在沙一汀也从未逼迫她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两人处得几乎像是极亲近的友人。直到沙一汀约她在尖沙嘴的咖啡厅,扭捏地问她和姜云升的关系。她才想起来,之所以她跟沙一汀的绯闻没在娱乐圈掀起什么水花,完全是因为她跟姜云升还有王希圣这两个“狐朋狗友”的“厮混”闹得动静更大。

她斟酌着如何阐述,还没来得及回答,只见咖啡厅的服务生匆匆走过来,一脸惊慌地小声跟她说,有人打电话到咖啡厅的座机上,自称是姜云升,让她晚上带着男朋友滚过来喝酒。

姜云升饱读诗书说话却并不文雅,这显然是他的原话。大明星打电话到小咖啡厅,怪不得把服务生吓成那个样子。于贞想姜云升真是神了,港城那么大,怎么她在哪个咖啡厅他都知道,真是算出来的?得了,去就去呗。她转头对沙一汀说:“你跟我走,可以当面问他。”

夜晚的酒吧如同沉睡了一整个白天的猛兽,在霓虹灯的照耀下苏醒了,于是迫不及待地发出疯狂的咆哮。流光溢彩的娱乐场所汇聚了各个区的年轻男女,西式餐厅和舞厅也纷纷在这个时候开张,在为即将进店的客人们一整晚的放肆做准备。

于贞到姜云升那边的卡座就脱了高跟鞋,肆无忌惮地歪倒躺在沙发上。有种说法是姜云升每次组酒局,身边带着的单身女性都不重样的;但于贞要是在的话,那她一定会是姜云升的座上宾。

其他卡座有人在唱歌,一开口直接走音,但是唱得很嗨又很吵闹,后面还有新来的声音加入进来,直接跑调去西海岸。

虽然这份合唱的情谊感人但多少有些不堪入耳。于贞撇撇嘴:“我想抢他的麦唱歌。”

姜云升赶紧说:“打住,听你唱那种歌我脑仁疼。”

王希圣也在。他的脸呈现出些许熬夜后的憔悴。酒吧里的女服务员扭着腰肢、抛着媚眼在他面前放下一杯鸡尾酒,他打着哈欠就把它喝掉了,一眼也没抬。

沙一汀很拘谨,看见姜云升和王希圣只大声地说了一句“我叫沙一汀”,后面再说话就变得弱弱的了,并且露出不怎么自然的笑容。姜云升倒了一杯威士忌,问他:“会喝酒吗?”

沙一汀是被精心照顾长大的小孩,对酒量毫无锻炼,摇摇头说:“不怎么会。”

姜云升把酒杯递给于贞:“那算啦,你喝。”

沙一汀见状,一把夺过酒杯:“不,我喝。”

姜云升见状,发出一声微不可察的轻笑。

王希圣在旁边嘟囔道:“不会吧,又要比喝酒?”


结果沙一汀喝一杯就醉了,脸红得像煮熟的螃蟹。但是喝醉后的他胆子似乎变得大了一些,说话不再结结巴巴,也敢抬起脸盯着姜云升看了。

于贞为了不让沙一汀受欺负,主动端起酒杯给姜云升劝酒:“姜哥,你自己别光说不练假把式,喝!”

“你叫他哥?”沙一汀忽然问。

于贞不明所以:“大十几天也是大,怎么不能叫哥了?”

王希圣听懂了沙一汀的介怀,在旁边插嘴:“她还叫过‘姜sir’‘姜老师’,她也管我叫哥,姜云升手里还有她的八字。你怎么办?”

沙一汀露出一脸“被问住了”的表情。

姜云升循循善诱:“这样,听说你很有钱,你给我在港口买两套豪宅吧,我可以和于贞绝交。”

沙一汀醉眼朦胧:“为什么是两套?”

姜云升说:“我们是于贞最好的朋友,照理来说你应该给我和王希圣一人一套;王希圣很正直,他不要,我要。”

王希圣说:“我可没说不要。”

于贞气急败坏:“现在我的命比两套房子还轻贱了是吧!”

“你你你……你是坏人。”沙一汀以为自己失恋了,再加上醉得神志不清,半天憋出这么一句。

“是,好人会让你来老兰喝酒吗?*”姜云升笑眯眯地说。

沙一汀又喝了几杯后彻底倒下,剩下三个人还算清醒,毕竟一起喝了这么久酒量也练出来了。后面的一幕如同初遇一样,王希圣坚持了很久,但是还是败下阵来;于贞长了个心眼,控制住了没喝倒下,表示认输;最后还是姜云升喝到了最后。

“看他的窘样,如果现在打电话叫几个媒体朋友来,”姜云升抱着胳膊,似笑非笑地看着人事不省的沙一汀,“以后他就再也不会缠着你啦。”

姜云升实在老奸巨猾,而且损人不利己——这么做对他有什么好处?于贞看着躺得很安静的沙一汀,于心不忍,说算了。

姜云升说你完蛋啦,你心疼他。同情是坠入爱河的开始,你带他走吧。

于贞就扶起沙一汀往外走,末了又问姜云升:“你真的讨厌他吗?”

“不,他是好孩子。”姜云升点起烟抽了一口,“我只是怕你被欺负。”

于贞嘴硬:“才不会被欺负。”

姜云升又抽了一口烟:“……你只有在乎他,才会在乎他在我们这里的印象。承认吧,你不想拒绝他。”



于贞走后王希圣悠悠转醒。四周音乐喧天,地板上都是高跟鞋和皮鞋的哒哒声,他扶着额头表示头痛。

“最近过得好吗?”姜云升转过头看王希圣。

“充满了意外,”王希圣揉着太阳穴,咳嗽两声,“但不算太坏。”

“感觉你身体没有上次好。”姜云升说。

“人一生大多都会生点病。”王希圣说,“你看起来比我还瘦,怎么好意思说我。”

“你说得是。”姜云升点点头,“相思也是病。那我明白了。”



王希圣不再当歌手后逐渐脱离了浮夸的上流社会,开始专心以音乐的文字工作为生。江奈生发的唱片也很畅销,传唱度颇高,足以说明他当歌手的潜质。逐渐的,他包揽了自己电影的插曲,王希圣则成为了他的御用作词人。

后续江奈生演唱的歌曲种类越来越多,不局限于//情//爱//,偶尔也与社会百态相关,大部分都是和电影中的故事背景或情节相契合。王希圣越来越忙,为了写江奈生的歌,他走遍了很多地方去寻找灵感。如今的王希圣住在竹园区的一套单身公寓里,不算大,但是一个人住足够宽敞。刚搬来这里的时候,他把自己长时间关在屋子里,每天就是埋头写歌,作息越发紊乱,正午不起身,天亮不上床。

他住的区域是全港香火最盛的地方,但依然积贫积弱,十几万人居住在混乱的城区,一个房间要分割给十几个人住,满目皆是烂尾楼和天台屋。这里的人们都供奉一位古时的仙人。这位仙人也是沿海地区比较多人信仰的神仙。他在民间成仙,深知百姓之苦,擅长炼丹和医术,赠医施药、普济劝善,为世人敬仰。人们需要一个精神寄托,所以宁可自己温饱不足,也要分出香火钱来祀大仙。

“可是这个区根本没有海岸线啊。”王希圣想。

他有钱的时候也在港城富裕的城区住过,深刻知晓上层社会与底层群体的贫富差距悬殊。收入最高的一群人是收入最低的人的十几倍,而自己在如今困难的时候也比这些人宽裕了不知道有多少。

不爱出门的他难得地走遍了贫穷的城区,深刻地感受到了时代的割裂感有多么明显——拥挤的楼房边上就是金碧辉煌的酒店,豪华的餐厅边上就有吃残羹剩饭的拾荒者,踩着三轮车的苦工被快速行驶的高级轿车溅了一身泥水……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很多人一生不吃不喝也买不下一套房子,人们需要负担的贷款和收入完全脱节,生存空间也在越来越小,这是看不见的枷锁,能杀人于无形之中。

王希圣觉得自己用眼睛看到的景象要比报纸上能公布的数字惨淡得多。看来菩萨都救不了水深火热中的人们。哀民生之多艰,他将不公的现状写进歌里,偶尔改写成诗文向报社投稿,被一些尖锐的刊物刊登,立刻遭到一些企业家驳斥——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找了代笔写手指责他一介文人,懂什么是经济发展,少在这里惺惺作态。

王希圣置之不理,仍旧写,继续写。但他还是希望能将这些词变成歌曲,因为音乐有更广的传播力,有更深入人心的力量,比印在纸上的油墨字体要更有温度。


他也算是和江奈生成了朋友,时不时得到对方的电影票。一次给好几张,他又不会一个劲重复看江奈生的电影,于是把姜云升和于贞带去看。

其实他也借着“一同解读作品”的名义让江奈生一起去电影院,正好让主演给自己说道说道剧情。与娱乐圈疏离过久,王希圣忘了明星当然是不好出现在公众场合的,但是他的挚友、这位了不起的电影明星非常大胆,总选晚上最热闹、人最多的电影场次,然后“全副武装”把自己伪装起来躲在影院后排,却会在椅子底下偷偷牵王希圣的手,搞得他分神又分心,完全无法沉浸在光影的世界,还忘记他其实是可以把江奈生的手甩开的。

所以多来几次王希圣就不喊江奈生一起看电影了,改成带姜云升和于贞一起。三人这回看江奈生的新作品。一个拜金女遇上了心仪男子,想要从良,一边要和男人谈恋爱,一边要隐藏自己的过去,这样一个爱情喜剧故事。

主题曲是王希圣写的,少见的欢快曲风。江奈生演那个风度翩翩的男主角。明明是喜剧,于贞看得乐不可支,散场后一起喝酒时居然哭了,说电影情节让她想起了从前的自己。

“……当时妈妈说我爸在香城,我就来了。我妈操劳一辈子,一直说他读书辛苦,来了才知道他早在这里成家了,还有新的儿子。回去……妈妈不在了,回去家里也没人了,我就在这里混了。”于贞说。

“那你爸也不应该不负责。”王希圣给她递了张纸巾。

“最早在歌舞厅工作嘛,不体面,我爸早就不认我了。”于贞抹干净了眼泪,豪气地又干了一杯酒,“我想我这么渣都是继承我爸。”

姜云升说:“你那个不算渣,顶多是面对爱情手足无措。我才是渣男。”

王希圣说:“这到底有什么好争的。”

喝完酒三人告别。深夜王希圣回到所住的城区,却出了车祸。


这起事故后来众说纷纭,有人说王希圣是因为写言辞激烈的稿子被人关注上了,再加上他老抨击部分主流音乐,完全是断人财路,招来了打击报复、甚至是有关黑色产业的大佬的暗杀行为,毕竟当时的港城不论权贵与名流,只要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死得蹊跷的人不在少数。王希圣不知道这些,也无暇去探索背后的水深,他只知道自己是被一位深夜飙车的酒醉司机撞了,受重伤,但好在没到性命危殆的程度。人是挺过来了,但是身上骨头断了几根,最要命的是玻璃碎片进了眼睛,造成了暂时性失明,看不见任何东西。医生说这也有王希圣体质弱缺血、又过度劳累的原因,建议在医院静养。

于贞来看过王希圣,说姜云升忙着花天酒地没空来看他,但这是他给你求来的开过光的平安符,祝你早日康复。他还在道观里为你烧过高香,如今你福大命大没有死有他一份功劳,出来以后记得请他吃饭。

王希圣冷着脸说滚。于贞把平安符留下了,装着符纸的小布袋散发一股淡淡的沉香。


江奈生戴着兜帽和墨镜来看他,王希圣的眼睛被蒙上一层厚厚的纱布,来者不出声他就无法判断对方是谁。江奈生摘下脸上的遮挡,王希圣的手指摸上他的脸,感知到对方脸型和五官的轮廓,他说道:“何克宇。”

何克宇是江奈生的原名。王希圣说:“你这样偷偷摸摸,好似地下恋情。”

江奈生笑了笑:“也可以是。”


失去了视力后王希圣觉得自己其他的感官变得更加鲜明了。他听见窗外沙沙的声音,知道今天下雨了;有扬起的灰尘落到他脸上,那有可能是护士小姐在打扫病房;他继续工作,尝试写字,写了一会儿,觉得落笔的触感不对,声音刺耳——原来他的笔尖已经从纸上写到了桌板边上去了。

王希圣觉得气馁,什么都干不了只能睡觉。醒来感觉世界好像又静了几分——天都黑了,江奈生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就借着夕阳的光线,阅读他的稿纸。可能闭着眼睛写出来的字歪七扭八,也不怎么整齐,江奈生还是看得那么认真。

王希圣说你怎么那么闲,每天都来。

江奈生说再过一段时间我就没法经常来了……现在来见你,其实是因为经常在公开场合出头露面让我头痛,我更想在安静的地方跟你聊一聊。你看,今天天气很不错,街道上的梧桐长得很好……哦,不好意思忘记你看不见了。刚刚过来的时候,楼下还有很多小朋友在玩闹,我让他们别来你的窗子底下吵你休息。

他说着,并给王希圣递了一个削好的苹果。

王希圣说:“赚那么些钱,居然会疲惫。”

江奈生笑笑不说话。

王希圣说:“你看到了,现在我没办法帮你写词了。”

江奈生说:“你只是没法写而已,但你不还在一直思考吗?你说吧,我帮你写。”

王希圣脑海里浮现出爱情电影里恋人拥抱在一起的情节,还有他们接吻时的声音。

虽然他现在看不见,但是他记得江奈生的脸,很年轻的面庞,总是一副很倔强的表情,眼睛像清澈的湖水,像是他学生时代阅读过的课外书,那样令人难以忘记。

他开口了,把自己想到的歌词,一字一句念出来好似情话,再经由江奈生的手落到纸上,就成了情书。

江奈生临走前,王希圣交给他一叠手稿。那是他住院前就已经完成的作品。

王希圣有些犹豫地开口:“我没有公司助力,没法再唱歌。如果可以,借你的影响力,将这些歌发表。”

江奈生点点头说:“好。”


下次再来的时候江奈生送了王希圣一款随身听。那时候随身听不算稀罕物,但也不能说常见。里面都是江奈生的声音。王希圣欣喜不已,他的歌都被唱出来了。他的理想可以说是实现了一半。

江奈生看见王希圣脸上出现了笑容,说道:“或许以后我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唱歌。”

王希圣问:“为什么?”

江奈生说:“唱歌不太适合我,本来我也是演艺出道的。”

王希圣不相信:“你不适合唱歌,那还有谁合适?只有你理解我的词。再说了,演艺圈更新迭代那么快,你不做歌手,将来要是也不再做演员了,要去干嘛?”

江奈生想了想:“当老师吧,多接触年轻人,会觉得自己也一直年轻。”

王希圣以为是自己的创作不合对方心意,于是更加一心写歌,几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作词。等他身体好转,视力也逐渐恢复的时候,才发现市面上并未有他新填词的歌的专辑。

他去问江奈生,对此江奈生只是说在等待时机。王希圣觉得蹊跷,但无可奈何。江奈生越来越忙,很多时候是托人带话,很少能和他真正见上一面。


一年后,江奈生同新电影一起,发了新的唱片。

作词人不是王希圣。


不仅如此,甚至王希圣从前发表的歌也被刻意隐藏,他和江奈生合作的曲目,对方在节目宣传上避而不谈,好像从前的故事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

王希圣明白了——车祸事件一出,满城风雨,是不是有人有意为之已经不重要了。原本他在业内就不讨喜,更是老板们的眼中钉。没人敢用他,生怕惹上一身骚。

他囿于自己的失明太久了,不仅眼盲心还瞎,居然什么都没注意到。

但是最让王希圣失望的还是江奈生。为了得到一个答案,他专门跑到江奈生公司楼下去等他,竟然让他等到了。许久不见江奈生,对方的样子让王希圣感觉很陌生——他头发好像变长了一些,看着王希圣的时候,脸上没有笑意,而是很冷漠的表情。

“别的可以不说……”王希圣咬牙,“我交给你的那些歌呢?”

江奈生说:“现在不是发布它们的时候。”

“那些人怕听,你也不敢?”王希圣问江奈生。

“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事情。”江奈生的神情看不出情绪波动。

“你答应过我的。”王希圣怒极反笑,“或许你应该早点跟我说。”

江奈生不语。

王希圣气结,当即宣布从今往后不再与江奈生合作,还拒绝了江奈生的公司要支付给他从前的词作报酬。或许这对江奈生来说也是个好事——因为他大部分粉丝都在庆祝他摆脱了一个难以磨合的刺头儿,没人关注王希圣的境遇。


“同富贵比共患难更难。”王希圣说。

于贞拍拍他的肩膀:“别说让自己后悔的话,你知道他应该没有这个意思。”

“我知道。”王希圣缓缓地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我不能再给他添麻烦。”

“……那是因为代子走得太超前了,你的观点不会过时,只会常看常新。”于贞安慰王希圣。


茶餐厅里新放了一台电视,正好在放深夜节目《壹零壹电台》。那一期正好是于贞上节目,主持人是孟阳和林绿。

这个节目百无禁忌,既采访当事人也一起聊同行的八卦。三个人先是聊于贞的圈内好友,说孙瑄阳参加港城的选美比赛获得第一名,被不少男士追求;石玺彤可能会在毕业后作为少女偶像出道,不过她肯定是不被允许恋爱的啦;还有,姜云升那件传闻是真的吗?据说有女富商送了他一架几百万的琴,要求他和自己共度一晚。谁都知道这其中背后的风月含义,但据说姜云升赴约跟迷信的女富商吃了顿饭,然后给她算了一整晚的命,最后以“今晚不宜谈情说爱”为由全身而退,而且那把琴后来好像还是在哪场演出中给他整坏了……

对此事真实性于贞不置可否,但她评价:“你要是做姜云升粉丝,你肯定会很幸福;但你要是想睡他,那你一定会伤心。”


绕了八百个弯子,主持人孟阳问了一个很犀利的问题:“听说你和娱乐圈新秀沙一汀走得很近。你们是一个公司的吧?姜云升怎么看沙一汀,你又怎么看沙一汀?”

于贞一个女人比男性都要坦荡得多。她乐道:“之前沙一汀不是演过我MV的男主角吗?姜云升就点评过他:‘很专业的艺人,演情窦初开的傻子……啊不,少年,真是入木三分。’”

想起这件事于贞就会笑得前仰后合。孟阳提醒他:“你还没说你的态度呢。”

于贞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热恋的少女:“我觉得他是本色出演。”

这一年,于贞越来越红了。大街小巷都有她造型各异的海报,女孩子们尤爱她的歌声,觉得她的音乐充满了温柔而铿锵的力量,是乐坛少有的明珠。

“于贞是我们的好朋友,遇到这么多艺人还是她最玩得开,跟我们脑电波连在一块。”主持人林绿点评道,“然而,当名人最难的就是一辈子都得待在神坛上,不然摔下来就是扑街仔。”

有时候红不是好事,只会带来恶意。


几个月后,于贞被黑社会绑架了。

那时香岛娱乐圈处于黄金发展期,一夜成名的美梦在每个雄心壮志的人心中不断演练。在地下活动的黑社会组织也眼红这个产业——他们的生意大多见不得光,但是娱乐圈的事业多红火、多光彩啊!挟持艺人明星为他们赚钱,或是把脏钱借这个机会洗干净了,多轻松、多风光啊!

那时候的黑社会非常猖獗,帮会组织成员目无法纪,心狠手辣,警察都管不住。他们对明星们威逼利诱,或是拿他们朋友家人作为要挟。明星们哪有办法和恶棍对抗,只能身不由己地听从他们的命令去工作。

如今于贞也遭此一劫——在一栋废弃大楼里,黑社会拿麻绳把她绑在椅子上,逼她去办演出。于贞自然是不愿意的,黑社会就说让她有钱的小男友来交赎金,否则别想从这里出去,敢耍花招的话就有更腌臜的手段等着她,这可不是信口雌黄。

那一刻于贞想到沙一汀,心里还担忧将别人卷进这件事里会带来多大的危险,来的却是姜云升。

或者说,姜云升赶在了任何一个人前面。

姜云升其实很久没出现在她和王希圣面前了,他好像一直很忙,于贞也很懂事地不去烦他。此时,他踹开了废弃大楼的铁门,抽着一根烟走到坐着的于贞身边,还是微微驼着背,气质有种颓丧的冷峻。

当红的摇滚乐手很难有人不认得,只身敢闯黑社会据点的大概也只有姜云升一个。有手下在那黑社会头子耳边小声说:“他当年跟唐溢有一腿。”

姜云升其实听见了,但他面无表情。

为首的人有些忌惮了。姜云升此人身上是背着点不可说的传闻的,按他目前的地位动了他搞不好会出事情。但手下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绑了女明星,此时就这样白白放两个人离开,黑社会头子的脸也挂不住,怎么说也要整整他们,好叫他们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再说了,现在主动权在己方手里,有什么好怕的?男人眼睛一转,想出了一个办法。

“姜哥,我敬重你。”那人狞笑着,往后一抬手,“给我个面子,喝完这些酒,我就放你们走。”

他身后的桌子上少说摆着数十瓶洋酒,喝完估计五脏六腑都得翻新一遍。

听了这话,姜云升默然。他慢慢走到了桌子边上,然后拿起桌面上的开瓶器,要去开酒。

“姜哥还是很识时务的嘛,我来帮……”那人嬉皮笑脸地一走近,却被拔出来的酒瓶塞打中了眉心,疼得眼冒金星。

“……吵死了。”姜云升转向他,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很大,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阴郁和恶气,“少跟我说话。”

一瓶,两瓶,三瓶……姜云升一言不发地喝,几乎没有停过,喝完甚至把酒瓶口朝下倒了倒,证明喝得干净。他扔下最后一个长颈瓶子的时候仍旧巍然不动地立在那里,所有人都觉得恐怖。喝了这么多,怎么会像没事人一样?绑于贞的小喽啰战战兢兢地走上来给于贞松绑,生怕晚一秒这尊神可怖的眼神就会朝他震怒地扫射过来。

被绑得太久,于贞浑身都觉得酸痛和麻木。她赶紧抓住姜云升的胳膊,像个老旧的机器人一样磕磕绊绊地往外走。正巧于贞今天穿的是一件吊带裙子,姜云升看见于贞肩膀上绳子磨出的勒痕,停下步子:“他们绑的?”

于贞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姜云升转身,操起一个空酒瓶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刚刚站在旁边的小喽啰开了瓢。

这一下力气极大,顿时血流如注,小喽啰根本没反应过来,闷哼一声,软绵绵地倒下。身后所有的黑社会成员都倒吸一口凉气,戒备地看着姜云升。

姜云升则是把碎掉的酒瓶子一扔:“扯平了。”

这句话的语气似乎很平静,但是下一句话他又变回了恶狠狠的语气,仿佛谁要是忤逆他他就有再拼一次命的决心——

“还有,别他妈的跟我提唐溢。”


他是真的很生气,怒不可遏的那种。于贞赶紧拉着姜云升走,生怕黑社会反应过来再把他们绑回去。谁知姜云升的唬人姿态并没有维持太久,刚走出这栋大楼、来到楼下,他就直挺挺倒了下去。


姜云升昏迷过去,于贞把他带回自己住所。半夜姜云升惊醒,酗酒的报应姗姗来迟,他吐了一池子。

于贞听到姜云升的过往是在王希圣那里——有些故事不好讲给女生听,男生却是可以的。所以于贞软磨硬泡王希圣许久才知晓了姜云升过去的事情。多年前事业刚有所起步的姜云升也被黑社会胁迫过。那时他被关在不见天日的小房间,黑社会的人拿着枪顶着他的脑门让他写歌。姜云升脖子硬得很,说生死由天,富贵在天。我不愿意做的事情宁可死了都不会去做,有种你们现在就把我杀了,我仰慕元始天尊很久了,根本没在怕。

可见姜云升确实是心气高傲,要死也想见个最厉害的,全然没想过他道行够不够。这时有人进来招手让手下人退下,自己蹲在姜云升面前说话,语气可以说得上是平静温和:“……老爷子喜欢你的歌。如果你能交付我一首歌,一首就好,我保你安全离开,而且全无后顾之忧。如果歌曲你拿去盈利,我也不收你一分钱。”

那人大抵是黑社会的二把手,眉目硬朗,染了头当时不常见的金发,在脑后扎起一束小辫子,在一众凶神恶煞、歪瓜裂枣的黑社会中长得很是出挑。姜云升抬眼看对方,他这人软硬不吃,唯独对长得好看的可以网开一面。那人戴着皮质的黑手套,揉了揉姜云升的头发,露出一截花纹繁复的腕骨,语气跟哄小孩似的:“道上混的讲诚信。我从不骗人,你去打听打听。”

那人就是唐溢。姜云升去打听了,听到的不外乎两种印象:一是他可谓凶神在世,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二是他对兄弟朋友极好,看顾着每一位手底下的人,并且不对平民百姓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两种印象反差极大,但姜云升觉得安在唐溢身上很是合理。

后来姜云升确实为他们组织写了首歌,唐溢也履行了约定,没有再来叨扰他。而后姜云升听闻,那个帮会的老大在听他的歌时被人枪杀在房间,血流了一地,凶手连个脚印都没留下,室内只有姜云升快节奏的歌还在播放。

好一招借花献佛……借刀杀人。

港人信风水是刻进骨子里的,因为有了姜云升从黑社会手底下死里逃生,又有“一曲毙命黑社会老大”的传闻,他的新歌被说成是能保命的音乐道符,唱片再次大卖,几乎卖到脱销。姜云升红到发紫。

整件事扑朔迷离,对局中人来说清晰明了。姜云升跟疯了一样。唐溢没找他,他却缠上唐溢了。约唐溢吃饭,邀唐溢来看演出,甚至毫无顾忌地公开场合提起这么一位他“感兴趣的人”……当时姜云升已经成为港城身价最高的乐手,日进斗金,对外那么乖张暴戾,却在唐溢那屡屡碰壁。当红明星去追一个黑社会。舆论哗然,有人说他就是找帮会大佬当靠山,有人说他只是图新鲜想玩得花……

两人牵扯不休,直到几年前唐溢从香城离开到对岸去,不久后传来订婚的消息,两人才算彻底断了孽缘。

之后姜云升就遇到了同年出生的两个“怪咖”朋友。那时候他深陷绯闻旋涡,和于贞、王希圣走得近,恶评牵连二人。他们各自被粉丝拥护着,私底下却聚在一起喝酒。遇见他们之后姜云升的精神状态确实要比之前好很多,他说多谢,我能活下来确实是因为有你们。


那之后姜云升再也没有提及他和唐溢的过往。现在于贞头一回见姜云升这么狼狈。他坐在地上断断续续地说唐溢就是个骗子,垃圾,比他还人渣。走了还叫人放不下,简直不给人活路。

唐溢是商人,也是黑社会一把手。商人重利轻别离,黑社会就更加薄情无义。来香城混成老大,再洗白身份,干干净净回去,这便是唐溢所做的。姜云升是他招惹的意外,也是他的计划之外;他敢一走了之,说明他根本没考虑过被留在香城的姜云升的结尾。

于贞心里想,之前因为生活混乱被各种谩骂可没想过要寻死,被男人一甩反而活不成了。而且也不是人家要你不放下的,就是你想他了但不愿意承认。但是她没有说出来,心里也有些沉重的难过。


姜云升难受得厉害,她下楼去给姜云升买解酒药,此时凌晨三四点,24小时便利店还在营业。于贞拿了药结账出门,始料未及门口撞上狗仔。四下无人的凌晨,狗仔嚣张得过分,怼着她的脸问她给谁买药。于贞担心姜云升一个人在屋子里出事,心里发慌,口不择言地说出:“姜云升。”

那时商店里还是有卖不举药的,如此一来姜云升不行的传闻就传开了。

解酒药的药效并不明显,于贞急得一夜未眠。王希圣在第二天早早地来,责备于贞不靠谱,当即送姜云升去医院打吊瓶。

在医院两人心事重重。王希圣多付了些医疗费,把姜云升转去更好的病房,嘱咐医生不要透露姜云升在这里就诊的事情,尽管当事人不惮自己的名声变得更坏。王希圣还有未处理完的工作,先一步离去。于贞在病房晚一步走出医院,发现沙一汀在楼下等她。

沙一汀难得地顶着黑眼圈,姿态不如平时清爽,神情焦虑。“我快翻遍半个港城了。”他说。

于贞的眼泪终于控制不住地往下掉。沙一汀抱住了她,而她什么话也没说。


于贞调整好状态次日再来。酒精中毒的缘故,姜云升还在睡。床头的柜子上放了一束尤加利和香槟玫瑰组成的花束,鲜艳欲滴。于贞感到困惑,她问了王希圣,不是他送的。

姜云升朋友不少,但知心的很少,满打满算就他们两个人。而且他进医院这事大概没什么人知道。那会是谁?

于贞来的时候带了份报纸。一则新闻引起了她的注意:那个绑架她的黑社会组织好像在大晚上遭到了突然的打砸和重创,一夜之间散去了。毕竟是个有点名气的帮会,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消灭了,还是挺令人唏嘘的。

于贞倏忽间觉察了什么。就算那人已经不在港城了,好似也牵了一根无形的线在姜云升身上。他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人,姜云升仍不是他们能动的人。

这条新闻下一页的娱乐版面就是姜云升不举的八卦。于贞为了不让姜云升心烦,偷偷把报纸藏了起来。

姜云升和唐溢再也没有联络过,好像这件事也能随着报纸的翻篇一样被就此揭过了。


于贞最终答应和沙一汀回家见家人。可是见了一次,于贞就宣布与沙一汀分手,且此生不相见。

原来父亲在香城攀上高枝,火速与离异的富家少妇结婚。沙一汀是父亲再婚对象的儿子。痛苦的噩梦浮现在眼前,于贞仿佛又变成了当年初来香城不知所措的小女孩。她逃走了。沙一汀想见她,她没给机会。

王希圣说:“世界上是有种概率的,人被会与自己有亲缘关系的人吸引。”

于贞说:“可我与他没有血缘,也不是亲姐弟。”

王希圣说:“那或许是你们真的灵魂相近。”

于贞说:“也是真的有缘无分。”


断情绝爱的于贞没事就来姜云升病房陪他。姜云升在病房里更加懒散了。原本有些往事是不好说出口的,他现在也愿意对于贞一吐为快——他原先在家乡混不下去,于是来香岛念书。当时他在学校里谈过女朋友。那是姜云升的初恋。那年他都没成年,属于早恋。女生以为爱一个人就要一生一世,要想要把自己奉献给他。可姜云升只是吻了她就走了。

姜云升年轻轻却老成,他告诉女生:“一个吻算不了什么,我们之间不会有永远。”

后来姜云升又经历了很多人,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直到遇到唐溢。遇到唐溢之后他抽烟抽得更凶了,喝酒也喝得更猛了,就仿佛抽烟和喝酒是成人世界的通行证。但是唐溢从来不说爱他,从未在感情上受挫的姜云升也感到挫败。有一次姜云升组了个酒局,跟他说,若我千杯不醉,你跟我睡。

于是那天晚上他真的喝了很多酒,这句话几乎是赌气一般说出来的。他想唐溢再不给他点什么,他就要放弃了。他也是万人追捧的大明星,怎么会受了这么久的委屈。

唐溢当然没有睡他,但是吻了他。

姜云升相信唐溢也睡过很多人,但是只给他一个吻,只肯给他一个吻。

千杯不醉的姜云升头一次醉了。他想爱既是断肠药,也是刮骨刀。唐溢从不说爱他,但是吻他,是不是说明心如磐石的男人也曾在这个瞬间倾心过,掉进名为姜云升的陷阱里?

后来分分合合好几年,姜云升和唐溢分手。唐溢订婚的消息从内地传来,据说对方是门当户对的商贾之女,家大业大,门当户对,天作之合。


姜云升说:“其实这样也好,他总算能穿干净西装了,没有血腥味,大概会活得更好些。”

就算是留下惨痛记忆的前任,也偶尔会盼着他点好。于贞说:“你喜欢他什么?”

姜云升点起一根烟,病殃殃地缩在病号服里:“你知道吗?唐溢可没文化。那几年洋文字母不是很流行吗?他学了几个字母就敢拿出来写。‘TY’,他把他当成名字的缩写,凡是需要他签字留名的地方他就这样写,//傻//逼//死了。”

他叼着烟,笑得很自得:“我就喜欢他//傻//逼//。”

于贞心说你英语也根本不好,只知道骂人的脏话。你也是//傻//逼//。


真是一腔深情难自渡,一喜欢就陷进去了一辈子。不只是姜云升,他们每个人都是这样。回看96年他们是最志得意满的一年,任由名流轶事如雨打风吹去,丝毫不顾忌别人怎么评价。

好像最风华正茂的黄金岁月已经过去了,96帮大概是他们最好的样子。仍记得当年于贞问姜云升怎么样才能红,姜云升回答:“你只管努力就好,剩下都是报应。”

王希圣也来看姜云升。很讽刺,三人再次聚在一起居然不是在餐厅或酒吧,而是在病房。姜云升望着病房天花板,脸色和墙壁的颜色一样苍白:“我觉得差不多了。我想休息了。”

他并不是遭受磨难而感到后怕才急流勇退,而是一种感知到命运走向的从善如流。到时候了,就该走。王希圣难得开玩笑:“这样真的好吗?喜欢你的粉丝会恨你的。”

姜云升坦然微笑:“喜欢有什么用?厌恶有什么用?爱有什么用,恨有什么用?他们还记得我就够了,谁都不重要。”

于贞又流眼泪了。她不是那么爱哭的人,只是觉得这辈子的眼泪都要流光了。

姜云升从来不安慰于贞。比起直接安抚于贞说你别哭了,他只会说相信我,你哭起来最好看,没有女人比你哭起来更美。

这或许是一种激将法。于贞擦擦眼泪,凶神恶煞地说:“如果你死了,我们就效仿两位文人,给你的棺材塞四十八支白兰地。”*

姜云升大笑:“这么好?我宁愿早死些。”

王希圣忽然想起,他学生时代看过的课外书。正巧,这本书96年也改成电视剧了,风靡全港——书里岳灵珊想见令狐冲,在别人面前急出了眼泪才换来送饭的机会。令狐冲见状,笑道:“那我小师妹的眼泪不是比剑更厉害!”*

小师妹的眼泪比剑更厉害,想必姜云升对此也深有体会。


娱乐圈不好混,王希圣逐渐就淡出了圈子。他连词作、时评也不再写,反倒去学校教人音乐,偶尔写文章度日。音乐不全能救人,教书总能育人。江奈生没做成的事情,他倒做了。

几年后文化环境开放了些,一张唱片横空出世。词作赫然写着他的名字,演唱者是江奈生。

如今江奈生已经封麦,专注演戏,不再唱歌,而这张唱片居然是他青年时期未发布的歌曲,说是他最后的“杰作”也不为过,人们立刻追捧起来。媒体擅长添油加醋,他们觉得自己的文笔足够将娱乐圈的复杂的人心和险恶的人心都展露无遗,一些事情的真相也浮出水面。总之,当年王希圣惹了太多大企业的人,众多公司联合起来要求压下这本专辑的上市,否则就牵制行业内,让王希圣彻底“封笔”。

“封笔”一词指的是让业内不再采用王希圣的词,还是让王希圣永远写不了词?再结合之前王希圣的车祸事件,这句话的说法忽然就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公司寻得了一个方案,对江奈生说若要发歌就得改歌词,或是不再让王希圣的笔名出现在作词人一栏。江奈生拒绝了。

“那个人亲口念给我的,我一字一句都不能改。”江奈生说,“他那么有尊严的人,断不会接受修正命运。”

他太了解王希圣。王希圣一身傲骨,断不会接受自己被折辱。唯有自己担下这骂名,才能短暂让他与自我和解,谋求新的出路。


所有误解都烟消云散,可惜时间的过错,他们也一别两宽。人们都说,王希圣住在神仙降临过的城区,难怪他那么心系苍生,原来他才是慈悲仙人的转世。这种说法夸张又离谱,讽刺得很。

王希圣再翻出当年他与江奈生没合作后,对方发行的第一本唱片。他终究是买了江奈生的作品,可是因为某种问心有愧的理由,他从来没有打开听过。唱片附带歌词本,此时他翻开别册,作词人一栏赫然写着:“Juliet”。

这一刻王希圣很难描述自己的心情。哪有中文这么好的外国女作词人?唱片里收录好几首情歌,像某种秘而不宣的思念和怀恋。王希圣回想起当年他失明的时候,江奈生问了他一个问题:“若我们一拍两散,你还会记得我吗?”

王希圣无法得知江奈生当时的表情,他轻轻地说我看不见,但是我会全部记得。


姜云升退出乐坛前举行了告别演出。最后一场演唱会上姜云升忽然哽咽,最后一首歌怎么都唱不出来。

他难得出现了愧疚的情绪,鞠躬致歉。想不到满场的观众开始合唱,和他一起完成了这首歌。馆内回荡着他的音乐:“……我经过猛然间的巨变,我明白生命是个剧院。”

这一刻再不舍他的歌迷也与他和解了。很多人都知道他不快乐,很多人都不能让他快乐。


于贞抱怨:“你这么早告别乐坛真是浪费。”

姜云升看了王希圣一眼:“那他更浪费。”

三个人哈哈大笑起来。至此,96帮只剩于贞一个人还活跃在乐坛。资历在那,她有地位,但也不再是炙手可热的歌手。沙一汀追了她三年,没等到回心转意,最后去了美国。


于贞家里养了一只猫,身上有灰黄色的条纹。于贞没钱时就喂它少些,有钱时就喂它多些,从瘦小的幼猫被她养成膘肥体壮的猪猪猫,一定程度上反映她不同时期的经济状况。这只猫是陪她最久的只有一只猫。谁都没有它陪于贞久,就连她最好的那两个朋友也没有。

她想起当年和沙一汀去海洋馆的时候,她趴在水族馆的玻璃墙上盯着五彩斑斓的鱼群说:“这里面有沙甸鱼吗?”

沙一汀和她开玩笑:“沙甸鱼一定在罐头里。”

于贞说:“有一天我也会进入罐子里的。”

沙一汀说:“那我和你一起进入罐子里。我们挤成一团,等待世界把我们吃掉。”

世界不是罐头,要远比罐头辽阔许多。现在他们被名为世界的海洋吞没了,冲散了,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于贞一直单身,手指上常年戴着一枚戒指。那是王希圣在她24岁送她的,姜云升也有一枚。那年他们都24岁。那么不喜欢戒指的王希圣到底还是用了戒指做礼物,上面是翩翩起舞的蝴蝶。按王希圣的话说这是一句祝福,每个人都能“破茧成蝶去往更远的天边”,于贞一直没懂什么意思,后来想起几年前有一首传唱度极高的歌,歌词是这样的:


“看似个鸳鸯蝴蝶

不应该的年代

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

花花世界鸳鸯蝴蝶

在人间已是癫

何苦要上青天

不如温柔同眠……”*


在人间已是癫,何苦要上青天。

再回首已是大梦一场。


姜云升退出娱乐圈后乐坛仍有他的传说。说来也很神奇,息影或封麦的明星只要还活在世上,总能找到些他生活过的蛛丝马迹。而姜云升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哪里都找不到他出现过的踪影。娱乐记者去了他曾经辉煌的写字楼,只剩下他两个带出来的新人在收拾残局。记者不死心,跑去问于贞有关姜云升的事。于贞淡淡回答:“不知道,或许是死了。”

记者仍不服输,跑去问同样退居二线做老师的王希圣。王希圣也透露不出任何有效信息,只说:“不知道,或许真的成仙去了,毕竟做人做到姜哥这份上很辛苦。”


其实姜云升并非什么都没有留下。彻底淡出人们视线前他亲笔写了书信,寄给各大报纸广而告之,而后在《壹零壹电台》也由两位主持人展示给观众看,十足地赚了一波收视。信上是这样写的:


“吾恃才傲物,举止轻浮放逸,自命不凡,妄存青云之志,实乃年少轻狂所为。如今年岁渐长,今但省一生,甚觉荒唐。然此吾之命也,论由他人。

“古人有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若吾将去,千山万重,不必相送。姜云升亲笔。”


96年的秋天三人聚会在一起。如今,街角的茶餐厅里就剩下于贞一个人了。时代更迭,这间有年头的茶餐厅也经历过生意不景气、差点要关门大吉的困难时段,可不知怎么的居然活下来了,还开到了现在。只是当年的老板已经老了不干了,继承老板衣钵的是他的儿子,很年轻,胖胖的,但很有礼貌。

世道变化快,一天一个样,于贞想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她喊老板过来,表示愿意开一张支票给他们:“你们最近生意好吗?若是开不下去,我愿意出钱投资你们。”

年轻老板说:“有一位姜先生资助了我们家餐厅一大笔钱,说不要回报。只是有位不姓于的于小姐来这消费的时候,能让她吃上饭就可以。对了小姐,你姓什么?”

于贞愣住了。

当年他们都很年轻,都还在人间糊里糊涂地梦游,初见时的气氛活跃宛如许久未见的故人。现在物是人非。故人真的成故人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于贞回想起来,当年三人喝酒,喝得上头时,于贞醉醺醺地开玩笑说:“世界又乱又糟糕,不如我们三人成婚,总比外面费尽心思选男人好。”

三人一起大笑起来。姜云升笑得拿不稳烟,一直在揉眼睛,似乎眼含泪光,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觉得这样就很幸福——”笑够了以后,王希圣缓缓说道,“和你们在一起最开心。”



【完】



*“82年的拉菲”,当年出自电影《//赌//神//》。

*“老兰”,大家应该知道是什么吗?

*“四十八支白兰地”,指倪匡和三毛在古龙先生逝世后往他的棺材里放了四十八瓶白兰地的逸闻。

*出自《笑傲江湖》。

*歌词来自《新鸳鸯蝴蝶梦》。

*题外话,96年有电影《食神》和电视剧《笑傲江湖》,就影视行业来说,那应该是非常精彩的一年。


*祝沙一汀二巡顺利!

*祝姜云升巡演顺利。私以为听了他的现场,才能更加了解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自然而然浮现在脑海里的场景和故事,于是一口气写完,结果写完之后陷入了空虚,想不到写什么了(虽然还有很多坑没填)。

希望大家喜欢这个故事哦!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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