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天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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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潮team/潮斯】五次小潮院长求婚失败了,一次他没有

文/弦君

*一些奇怪无脑甜向产物

*少爷潮x下属保镖斯设定,总的来说就是二臂霸道少爷和他美丽且能打还很神秘的保镖。小潮team全员友情向。

*8k字+,一发完。

*ooc慎,私设多。注意:文中有一见钟情痴汉行为/女装情节/破梗烂梗注意。

*以上都能接受的话再开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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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浩宁从小就有青云之志。他认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可惜他没得选——是个富二代,所以只能达则兼济天下。

那个包袱怎么说的来着的?于谦的父亲王老爷子见不得穷人受苦,于是把方圆两百里的穷人都赶走了。

当然马浩宁不是那样的人。

因为一心想追赶潮流,走在时代的风口,马浩宁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小潮院长”。家里人对他这种吊儿郎当的态度非常不满,正好马浩宁也到了不想用家里的钱的年纪,所以他就拿了一笔钱,出来创业。

……这不还是用上了吗?


至高无上的小少爷需要人伺候,马浩宁也不例外。他从家里出来的时候除了那笔钱,还带了两个能够照顾他起居的部下兼发小。一个叫孙傲一个叫杜海皇,一个号称会做饭另一个自称会算账,厨房和厅堂都能给马浩宁撑起来,绝对是马浩宁的左膀右臂,左青龙右白虎的。

两人拍着胸脯打包票,信誓旦旦的样子看着一点也不心虚。马浩宁看他们,怎么看怎么没气势——左青龙是那种可以吃的小青龙吗?右白虎是那种可以撸的白花花大肥猫吗?而且这两人的尿性他从小到大可太懂了,一个记打不记吃,一个记吃不记打。别的富家子弟带小弟出街是各种帅气闪亮,他顶多就是地痞流氓带拥趸。

那既然出来了也就没话说了,马浩宁带着员工们找了个房子住下。看见新房子大伙儿都很兴奋,第一天杜海皇把床睡塌了,第二天孙傲把厨房干爆了,第三天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两人合力把马浩宁锁在阳台外面一下午,悠哉悠哉摸鱼了半晌,还在互相问“你看见马哥了吗”“老板去哪了呢”。

马浩宁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他彻底无语:“这他妈谁照顾谁,我都落魄富二代了,怎么还得拉扯你们几个下属长大呗?”

孙傲和杜海皇对视一眼。孙傲说,老大,古人有云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你看立业不行,不然你先成个家?

杜海皇点点头说是的,我也很希望有妈妈……我是说嫂子。

马浩宁说滚,我要赚钱。对象只会影响我赚钱的速度。

孙傲和杜海皇一致摇头:“借口,一定是你不行罢了。”

马浩宁被两人的话扎了一刀又一刀。失意的他跑出门去借酒消愁——意思是买一箱啤酒去网吧开一宿的机。他从小就被古惑仔蛊惑,也想过上那种快意江湖的人生,结果现实是他被一群真的地痞流氓缠上了。


当时他匹配了一局游戏,手感特别好,大杀四方,把对方吊着打,搞得对面在公屏发出一连串c语言骂他。他也不甘示弱,用语音输入回敬垃圾话给对方。结果一段才华横溢的演讲喷完,对面噌地站起来四五个人,对他怒目而视。


就算无巧不成书,马浩宁也没想到世界那么大,能和自己一盘二十分钟不到的网游结下仇怨的人偏偏就在对面。马浩宁虽然腿软,但还是梗着脖子把没说完的话说完了:“……我看你们还是别打游戏了,你们物以类聚是一盆酸菜鱼——又酸鸡又菜狗又多余。”

那几个人醉醺醺的,明显是喝了酒,情绪非常上头,听到这话把鼠标一丢、键盘一摔,摩拳擦掌地朝马浩宁走过来。在他们坚实有力的拳头即将和马浩宁的脸颊来一场亲密接触时,一把分量不轻的电脑椅忽然凭空从他们的头顶上出现,宛如一辆失控的小车撞进人群里,直接把他们撞得个人仰马翻。

马浩宁愣住了。紧接着,一个别着工牌的网管,迈着懒散的步子出现在他面前。他染着一头金粉色的蓬松头发,很神奇的是有这样轻浅到极致的颜色衬托之下,他皮肤白皙到竟一点都不显得黑。

网管叼着根牙签,披着件西装——仔细一看其实那不是件西装,而是件黑色的工装外套,还有点脏。他一转身,露出一双眯缝起来的狐狸眼睛,非常潇洒地坐在了马浩宁电脑旁边的桌子上。

因为方才的恐吓,站起来的马浩宁是瘫坐在椅子上的,而对方这行云流水的一套动作下来,直接比马浩宁高出一个身位。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马浩宁:“哥们,他们弄坏的电脑配件你得赔。哦,还有刚刚那个椅子。”

妈的,好帅。这人当真是实打实的好看。在美色当前,马浩宁抓紧了椅子扶手,心神荡漾地说:


“妈的那椅子是你扔出去才弄坏的吧?为什么让我赔!”


后来还是赔了,原因无他,只是那位网管持靓行凶,不仅长得靓还下手凶——马浩宁怕美人又抡起一把椅子胁迫他赔钱,其实钱不钱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怕伤了美人的手。

所以他不仅赔了设备钱,还出钱把网吧买下来了。美玉当有眼光独到之人来爱,马浩宁坚信自己就是那个慧眼识珠的伯乐。网管小哥叫高斯,不是高斯奥特曼,而是说话温柔、态度平和的打工人高斯,虽然干的是一份不需要什么技术的活,可是却意外地很能打,打人也是笑眯眯的,仿佛他只是对当事人进行了一次暴力按摩,秉承的是一个微笑服务。

网吧开在不太平的街区,人群鱼龙混杂,常有热衷找茬的人前来上网,并不安生。因此高斯除了网管上机还身兼看场子的活,一个人打两份工却领一份工资,没钱没车没房。马浩宁热泪盈眶,好努力啊,他就喜欢这样单纯有理想的男孩。

杜海皇:“直接说是黑网吧不就得了呗?”

孙傲:“情人眼里出良民。”


马浩宁坚定地认为他为这个男人花出去的钱,那不是赔偿,而是给高斯的赎身钱。毕竟放高斯去夜场喝酒卖笑的话能赚多少钱啊?可他不去,愿意偏安一隅在一间小小网吧当小网管,业绩还颇为出色,说明他有傲骨,不受辱,还耐得住寂寞!不过遇到小潮院长以后就再也不会寂寞了!他马浩宁惜才,必须要好好安置高斯!

从此以后,马浩宁开始认真搞事业了。当然原来就挺认真的,现在就更认真了——有高斯在的地方那肯定不能再是普通的网吧,那得是网络会所才行。再加上高斯那么好看的脸蛋,行走的招牌,身上不别他“小潮team”的工牌太可惜了,他的人,必须得昭告天下是他马浩宁的人才行。

看见高斯胸前的破烂工牌换成他小潮team一尘不染、金属质感的牌子,马浩宁非常满意。

“老板,这个我担当不起。”高斯诚恳地说。他听到马浩宁要将街上大概一半的事务交给他掌管时。

“这有什么?”马浩宁豪气一挥手,“整条街都是我的!我们的目标是做大最强,再创辉煌!”

此话不假。马浩宁从家里带出来的钱很多,足以投资一整条街的商铺。

杜海皇:“我感觉我们真是团伙作案。”

孙傲:“你先别说话,让老板装完这个杯。”


这里不得不提到,马浩宁作为小少爷,家世显然也是大有来由。早年间家中往上几代有当地头蛇积攒下来的财富,如今早已洗白,只不过都是在道上混的,有时候难免运作一下暗地里的关系来维持明面上的得体。

马浩宁正是不喜欢这点才从家里出来,他认为男人就是要光明正大。

所以他决定单独出来开疆拓土,以更文明的方式勒索保护费……啊不,是当地民间自发性治安管理费用。

杜海皇【掀桌】:“这他妈不就是当地保安吗?”

孙傲【抱着双臂】:“我觉得这是物业吧。”

高斯:“既然你是这条街的主人,那为什么我遇到你的那天你差点挨打。”

马浩宁拍着高斯的肩膀:“克己复礼者能成大事。而且这不就需要一个能打的你么。”


虽然马浩宁许给他一片江山,但高斯坚持只做他那一亩三分地的网吧。马浩宁由他去,只让他好好收保护费,就当试用期的考验。隔天再来,马浩宁一本正经地问:

“保护费收得如何?”

高斯点点头:“来上机的人我都收了他们钱,钱没给够不准进,进了不准出。给了多的我还送他们泡面榨菜火腿肠,江湖规矩我懂。”

马浩宁深以为然,点名表扬高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让杜海皇记录一下,宣布将高斯升为副总。

孙傲:“那他娘的应该叫网费吧?那是正常收费吧!”

杜海皇:“高斯这个入职申请表是马哥自己写的吧?职位写的‘副总兼任总裁夫人’是什么鬼啊?我靠更过分的是他居然能开两份工资?”


次日马浩宁宣布高斯通过试用期,公司要新来一个人,并且要正式和他们小潮team同吃同住。

杜海皇看过高斯那份明显非本人手笔的入职申请,他战战兢兢地说:“这位来干嘛的?”

马浩宁:“来和我结婚。”

众人倒。马浩宁他完全不演一下!

杜海皇:“马哥,你之前说过你要先立业的。”

马浩宁:“我想开了,我要先成家。”

孙傲:“马哥,你看上高斯他什么?”

马浩宁掰着手指:“你看他有工作有房有车有脸,和我十分相配。”

孙傲:“老板啊,除了他的脸,其他的都是你给他的。”

那又如何?马浩宁是大老板,高斯是他养的小白脸。小白脸能打就够了。


孙傲:“哥啊,退一万步说,我敢肯定他不想和你结婚。”

这话倒是不假,主要是突如其来的求婚,搁谁身上谁能答应呢?偏偏马浩宁不信邪,和孙傲打赌要去找高斯问个明白。两人找到高斯,马浩宁一把握住高斯的肩膀,气势汹汹地说:“如果你要找个人嫁了,你选谁?”

高斯瞪大了迷茫的双眼:“我是男的我怎么嫁人?”

“管你为什么,你嫁就完事了!”杜海皇的声音有如质问,“总之,让你嫁我们小潮team的一个人,你嫁谁?

高斯想了想,指了指孙傲:“他吧。”

“为什么!”马浩宁震惊且悲愤。同时被震撼到的还有在场的小潮team全员。

“因为他做饭好吃。”高斯说。


高斯入驻一段时间后的某个晚上,马浩宁去他的房间视察。他想彰显自己霸道总裁的气质,于是以命令的口气说道:“我命令你从今天开始,班都不用上了,在家里睡觉就可以了。听到了吗?”

高斯:“工资照发?”

马浩宁:“照发。”

高斯:“伙食照给?”

马浩宁:“照给……别提伙食!”

马浩宁气不打一处来,开出了极为苛刻的条件:“但是,你晚上八点必须睡觉早上五点必须起来!”

高斯听完,立马抱着被子倒头就躺。

马浩宁更气了:“男人!你为我做事就是我的人,你必须听我的话你知道吗?”

高斯无动于衷。他拍了拍身侧空余的床位:“老板,一起睡觉吗?”

马浩宁:“……”

这天晚上高斯呼呼大睡。老板马浩宁在他身边躺了一夜,心跳超快,四肢僵硬,一动不敢动。直到黎明时分才勉强入睡,第二天上午没能起来。

高斯算是正常作息,醒得比较早。他走出房间,正好孙傲准备了早点。高斯还困顿着,一边喝白粥一边迷迷糊糊地说:“我好像陪我们老板睡了,谁知道他是怎么回事吗?”

一旁孙傲和杜海皇把嘴里的粥都喷了出来。

陪睡了,但是高斯起来了马浩宁没起来……

从此“马浩宁不行”的印象就在两人心中种下了。等到马浩宁起床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那碗粥和别人的还不一样——其他人都是白粥,就他那碗有海参猪肉枸杞若干,可谓豪华又滋补。

孙傲:“……马哥,你多补补吧,果然人还是要多补补。”

杜海皇:“……就是,就是。”

马浩宁:“?”


马浩宁想这不行,他是来求婚的。一鼓作气,再而去啊,三而战吧,至少得有孤勇者的气势。于是第二天他故意慢吞吞地走到高斯桌前,沉声说道:“今天我们点麦当劳,你想要什么?麦乐鸡,麦旋风,麦麦脆汁鸡……还是麦瑞蜜?”

马浩宁都想好了,只要高斯选了“麦瑞蜜”,他就可以从口袋里拿出准备好的钻戒,由不得高斯不同意。

然而此时高斯正在电脑桌前打游戏,闻言头也不抬:“麦乐鸡一份。”

马浩宁怒:“你不觉得你点的东西不对吗?”

高斯抬头了,眨了眨眼睛:“我还想要一个冰淇淋,可以吗?”

马浩宁说不出不行,因为高斯用那种表情看他,那种渴望又可怜兮兮的表情,好甜,比冰淇淋还甜。他说不出拒绝的话。高斯实在是太厉害了,或许他什么都懂,但是装得就纯良无害,啥也不知道一样。


另一边,危险危险危险。由于上次高斯的语出惊人,孙傲觉得自己在公司里的职位岌岌可危,别说升级加薪,明天会不会因为会喘着气走进公司被开除都不好说。为了自救,他想了一损招。

第二天,马浩宁被孙傲按在餐桌前:“尝尝我新研究的销魂辣炒方便面够不够辣。”

方便面配菜放得足足的,有荤有素有红有绿,油光发亮香气四溢,炒得倒是秀色可餐。马浩宁不明其意,勉为其难地尝了一口,皱着眉头:“这根本不辣啊。”

“不辣?”孙傲露出神秘莫测的微笑:“这个够辣吗?”

这时候,高斯被杜海皇从房间里推出来。他戴了一顶和原发色同色系的披肩假发,脸上画了妆,更要命的是身上穿了一件黑色旗袍,妥帖的剪裁勾勒出瘦削的身形。马浩宁的鼻血一下就下来了。

“这是干什么?”

马浩宁擦干净了鼻血,看见高斯皱着眉头去拉自己的旗袍裙摆,露出一截白皙的大腿根,鼻血又下来了。

杜海皇评价:“这不得给马哥买点补肾的补补啊。”

孙傲说:“补啥补,越补越上火。买点补血的才对。”

“喂!”马浩宁疯狂拍桌子,“有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

孙傲赶紧狗腿起来:“马哥,我听说你不日要去参加一个商务晚宴啊。哎哟,你去的那个我听说可是业内的鸿门宴啊,个个都来头不小,不得了啊,保镖都不让带的。”

马浩宁等着他继续说。

杜海皇补充道:“但是带女伴就没事了,哪个名声显赫的来客不带了女伴的?就是咱这也没有女孩子,您把高斯带走,哎,拾掇拾掇还是能看的。脸扛打,人也能打。”

马浩宁沉默了。孙傲看着高斯,上下打量然后发出一声委婉的叹息:“就是这个嗯……身体线条还是不太像女孩子……当女伴有点勉强。只能委屈马哥……”

马浩宁语出惊人:“不委屈。我喜欢平胸。”

众人倒。

马浩宁以前绝对是那种喜欢腰细腿长的俗狗,现在为了高斯什么鬼话都说得出口。高斯真是好文明。


马浩宁干咳一声:“他的妆谁给画的。”

只见高斯脸上浓妆艳抹跟涂了油彩似的,反倒没有他素颜状态来得清秀。

杜海皇举手:“我。马哥加工资给我加一点就好了我不多要。”

马浩宁:“你有病啊!刷子给我,我来画!”

高斯坐在马浩宁面前,先被对方用卸妆巾卸掉了眼角多余的色彩,露出干净乖巧的眼睛来。他的眼睫毛原本就很长,扫在马浩宁掌心里像蜂鸟的绒毛一样轻盈。真好看,不说话的话真挺像小姑娘的。马浩宁手抖得厉害,挑起高斯的下巴为他涂口红的时候更是将唇彩涂得溢出唇线了。高斯很自觉得抿了抿唇角,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笑了:“我算是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了。”

妈的,真漂亮,真想养他一辈子。马浩宁好想抱住他喊老婆。得此贤内,妻复何求?等以后结婚了得想个办法天天让高斯穿女仆装,长裙短裙黑丝白丝,天天穿。


小潮院长带高斯去晚宴,临走时还安抚孙傲和杜海皇说下次有好吃好喝的一定紧着他们。孙傲和杜海皇表面上痛哭流涕,其实心里就可高兴了,他们俩单独在家打一整天游戏不上班也没人说了,纯粹是一个没人管的状态。

晚宴开在一家金碧辉煌的高级酒店,众星云集,人头攒动。马浩宁穿着西装,衣冠楚楚的样子可以说是人模狗样……文质彬彬,非常斯文,同他人攀谈的样子,仿佛一位事业有成的年轻企业家。

只不过,人人都说小马少爷带来的……呃,那个女孩子,多少是有些能吃了,短短一小时在餐台边上炫掉了两份冰淇淋三份牛排四份意面。

诚然,为了这顿孙傲一天没给高斯做饭,只为让高斯吃回本。连马浩宁都看不下去了,拿餐巾轻轻擦拭高斯的嘴角,语重心长地说:“爱妃别吃了。还有,冰淇淋你怎么就只吃了两份。”

高斯说:“你说过冷饮不能多吃的。”

好听话,爱你。马浩宁深情地说:“男人,回去以后你就转正,从未婚妻转为夫人。”

会场太喧哗,高斯好像根本没听明白,谦虚说:“哎哟不至于不至于,员工听老板的话是应该的。还有我刚刚吃的那个好像叫松露冰淇淋,进口的,账单到时候会寄给你吧。”

马浩宁手一抖。你妈,这里也有冰淇淋刺客?


高斯微微一笑:“衣服好像有点紧,我去洗手间调整一下。”然后立刻溜之大吉。马浩宁眼睁睁地看着他以老大爷散步的姿势大摇大摆地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后知后觉地想那女装高斯去男厕所的话会不会把那里面的男生都吓死?


正当马浩宁正思考着的时候,大堂里的玻璃窗户忽然“砰砰砰”地炸裂开来,空中溅射着锋利的碎片。人群骚动之时一群黑衣人闯了进来,个个眼神严肃,手持枪械。

“马家少爷,在这里。”黑衣人们说道,“我们奉命来取他的人头。”

马家少爷,全场大家都认识、有过交流的马家少爷似乎就那一个。霎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马浩宁身上,马浩宁想躲都没地儿躲去。

“为什么要我的狗头……啊不是,人头。”众目睽睽之下,马浩宁只能结结巴巴地说。

“找你自然是因为你惹了不该惹的人,你自己反思。”为首的黑衣人说道。

他马浩宁能惹过谁,除了收民间自发性保护组织管理费用以外他就没做什么坏事了,何况那几个被他收保护费的小喽啰哪有这能耐请这么强的专业队伍来对付他。这么一分析,那就是祖上攒下来的业障了——马浩宁心想老爹你可害死我了,什么愁什么怨居然要在这里要我的命。人群四散逃开,他慢慢后退着而那些人逐渐逼近,眼看就要退无可退。

千钧一发之际,高斯居然重新出现了。他一脚踩在桌子上,右手里还举着把枪——那把枪原来绑在他的大腿上,再加上有裙摆遮挡,所以没人发现。他高声喝道:“放开他。那是我老板。”

然后他声音还有点含混不清,左手还端着一个白色餐碟,上面放了啃了半块的牛排。

但是马浩宁无暇顾及这些。在马浩宁耳朵里,高斯说的那句“那是我老板”和说“他是我老公”完全没有区别。他愣神的瞬间高斯已经飞踹踢开那些人,然后率先连开几枪引得那些黑衣人散开阵型躲避,不得不和逃窜的宾客们撞在了一起。

现场一片混乱,高斯将餐盘直接扣在一个迎面冲过来的人脸上,然后一转身又将背后偷袭的人来了一个狠命的过肩摔。三下五除二他来到了已经坐在角落观战的马浩宁身边,半跪在地上朝马浩宁伸出手的样子,就差说一句“臣救驾来迟”了。

马浩宁红着脸:“……我愿意。”

还没来得及开口的高斯:“?我说什么了吗?”


一番打斗后高斯身上的礼服已经撕裂了,露出和手臂、脸庞一样白皙的臂膀。马浩宁脱下身上的西装外套盖在高斯肩膀上把他盖住,然后深呼吸——

“老婆,好帅啊!”马浩宁吼出来,“和我结婚吧!”

高斯微笑地拿枪抵着他柔软的下颚:“没完了是吧?给你当两天打手还得寸进尺了是吗?”

马浩宁愣住了。之前的高斯总是用很温和的语气说话,这样的态度,这样的高斯他是第一次见。仔细一想,高斯整个人好像变得也有些不一样。初见时他就很能打,但是如今一人只身面对一群训练有素的高手依然面无惧色,似乎已经不能单纯用一个“很能打的街头网管”来解释了。

高斯的眼睛看起来有种深不可测的黑,笑容也耐人寻味。他肩膀上搭着马浩宁的西服外套,利落地一转身,从腿侧摸出一管小小的弹药,放在嘴边咬开了拉绳,然后用力一抛,大厅里开始弥散灰白色的烟雾。

马浩宁眼前一花,已然被高斯从无人拦截的安全出口拽了出去。高斯身手极好,像个成熟的杀手。他扫了扫身上的灰,语气轻佻:“走了小马。”

虽然对老板称呼“小”这个字眼很是不敬,不过……

“老婆!还是好帅啊!”身后传来马浩宁的大喊。

高斯:“……”


一段时间后。

有一位访客,拜访了马浩宁公司所在的大楼。

马浩宁坐在办公桌后面,双手交叠,神情冷峻;高斯坐在办公桌上,穿着白衬衫西装裤还打着领带,西装外套搭在肩膀上,叠着腿,手搭在膝盖上。

男子个子很高。他打量了一下面前这幅景象,对着高斯开口:“幸会,老板……”

“谁是老板!”真正的老板马浩宁大怒着站起身。但他到底没舍得打高斯,只是揉着对方的腿让他从桌子上下来,别抢了他的风头。

高斯从善如流。

马浩宁深知眼前的男人不容小觑。他有一个称号,“热那亚的红色恶魔”,可见其危险程度。所以他特地让高斯坐镇,毕竟高斯奥特曼也可以勉强从名字上对付敌人……

老番茄:“……你不觉得这个梗很烂吗?”

老番茄往后仰靠在沙发里:“我这次来呢,是给小马少爷赔个不是——上次他们追杀的马先生,不是您。是他们搞错了。”

“不是我啊?”马浩宁噌地起身,神情悲愤,“你知不知道我在家自我反省了多久,我到底招谁惹谁了!”

一旁的高斯打了个呵欠。

老番茄又与他们寒暄了一会儿,临走前还问高斯:“斯儿啊,我上次见识过你的身手。我看你很有潜力啊,不如来我公司当副总比较有前途。”

“走走走!别想着挖我墙角!”马浩宁赶紧送客。


送走老番茄,马浩宁不禁悲从中来:想想自己,见着美人就往家里捡,求婚N次失败不说,结果对方还是个人间杀器;不知怎么的自己又惹上了一笔莫须有的债,闹了半天还是个乌龙……现在,婚也不能再求了,事业好像也没有什么起色……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马浩宁发出感叹。

他看向高斯。高斯又盘腿坐回办公桌上,借着落地窗的光线,举着手里的什么东西在观察着。

马浩宁看清楚了,那是一枚钻石戒指。亮晶晶的光线落在钻石表面,又变成彩虹般的碎屑,落进高斯清澈的瞳孔里。

他的神态好像猫科动物……就像是猫咪一样。马浩宁想。

细细端详了一会儿,高斯把戒指戴在了无名指上。

“这这这是……”马浩宁结结巴巴地说。

“你那天逃跑的时候,从口袋里掉出来的戒指。挺贵的,我收着了。”高斯笑眯眯的,又露出那副纯良无害的笑容,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一样,在马浩宁眼里像是凭空出现了尖尖的耳朵和狐狸尾巴。

把钻石戒指戴在无名指上,是连订婚的步骤都跳过了吧!

马浩宁在意识到了什么以后,瞪大了眼睛,从脸红到耳朵根,就像要冒烟了一样。

他捂着脸蹲下,心想高斯可能真的是杀手,杀人不见血,夺命不用刀。

高斯也跟着他蹲下,他听见马浩宁声如蚊呐地说:“……你赢了,老婆贴贴。”

高斯叼着牙签笑得眉眼弯弯:“行,贴贴。”


【FIN……?】


*我个人很喜欢粉毛高斯。

*我个人还喜欢很能打又长得很美还很腹黑的0,但是他有一个真诚的小狗1。

*纯属满足恶趣味之作。

*感谢阅读。祝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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